“没什么,就觉得这里住得久了,挺舒服的。我初到C市时就是在这落的脚,习惯了,后来懒得动。便跟房东商量,直接买了下来。”
“兄弟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树挪死,人挪活。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咱兄弟几个混到今时今日不容易,总得好好享受生活才对得起自己以前的一番辛苦不是?”
应常乐没有接李扬的话,反而问道:“王哥,你这次突然来说有什么事吗?”李扬也不墨迹。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应常乐这小子的脉李扬自认为还是摸得准的,自己说的事情他肯定会答应:“兄弟呀,C市住了这么些年了,没意思,而且你大哥我现在总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再在这住下去,似乎要出事,毕竟当年咱们做的挺绝的,知道的人不老少。兄弟有没有兴趣跟哥哥去别的城市重新开始?”
应常乐微皱的眉毛在听到李扬的邀请后舒展开来。也许换个地方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自己一直下定不了决心,现在跟着王哥一起走,他便没有了回头的机会。这样也好。
“行,哥,都听你的。咱们什么时候走?”
李杨见应常乐爽快的答应下来,开怀的一笑,拍了拍应常乐的肩膀将他按在沙发上:“兄弟你这脾气这么多年也没改啊,还是听风就是雨的性子。别着急,咱们两个去个陌生的城市还是人少力微。等着叫上小曹他们仨,一块儿走。咱五兄弟重新聚首在一起,哪怕是换个地方,遇到地头蛇也有一拼之力。咱兄弟几个的拳头不是吃素的。”
在李扬看来这些兄弟随时都会听从他的召唤,只要他有需要一声令下,这些人就会回到他的身边了。但是应常乐却没有这么乐观,他跟殷少华一直有些联系,知道他这些年过得挺不错的,结了婚有了孩子。守着家水族馆,日子颇为顺利。不光是他,就是曹俊毅和姚兴,也已经分别成家立业。他们三个未必愿意离开C市。
李扬——不,王老虎。以前是他们的头,那是因为他王老虎有本事,拳头硬脾气大,在他们老家原来那一亩三分地上很吃得开,大家跟着他有面子,有饭吃。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大家的小日子都过得红红火火,李扬还能为他们提供什么?他们早已不是二三十岁出头的愣头小子了,那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谁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跟着李扬继续瞎折腾。
果然,当李扬兴冲冲地拉着应常乐去找另外三个同伴时,对方见到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惊讶,第二反应,微微有些反感,在得知李扬的来意后,他们无一例外地干脆拒绝,还委婉的表达了以后不想联系的意愿。
应常乐开车拉着李扬回他家的时候,几乎不敢看他的脸。他太熟悉他了,四十多年的交情,让他明白现在李扬的心情不好,很不好,非常不好。而一般李扬的心情很不好时,就一定会有人要倒霉了。应常乐衷心地希望那个人不是他。
李扬性格中最阴暗的一面被激发出来,他觉得自己被背叛被抛弃了,而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没有任何人,可以背叛他王老虎,至少活着的人,不可以。这帮人以前依附于他,是靠着他才过上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没有他王老虎,他们今天指不定还在老家苦哈哈地熬日子。
现在他们翻脸不认人,无情无义,那他为什么还要顾念着兄弟情谊,留他们一条命,让他们安享富贵呢?世界上哪有这样的便宜事!
这些人不能再留了,他们知道他所有的秘密,而且现在他们已经不听他的话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去公安局告发他呢?这是一个定时炸弹,而他是绝对绝对,不会将自己置入危险之中的。以前他们是他的兄弟,与他有着过命的交情,是可以信任的人。但是现在他们自己辜负了这份心,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
于是一条毒计在李扬的心中产生,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解决问题的真正方法,是让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能够指证他。现在是法制社会嘛,一切都要以证据说话,只要这些“证据”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他以后,就可以不再是王老虎,而只是李扬。
李扬跟应常乐一番密谋,他沉浸在如何杀死这三个忘恩负义之徒的喜悦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应常乐眼中一闪而逝的恐惧。
应常乐一直都知道李扬狠,这个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双手沾满鲜血什么的,不足以形容他的恐怖。应常乐怕李扬怕了四十多年,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畏惧。哪怕明知道李扬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他应该远远的逃离,但是他不够勇敢,没有这样的勇气,只得像以前一样,当只听话的应声虫。不然他害怕,李扬会像杀死那三个跟着他许多年的弟兄一样,毫不眨眼地也杀死自己。
一切都计划完毕,两天后,李扬以他要离开这座城市,再跟弟兄们最后聚一次吃吃饭喝喝酒吹吹牛为借口,将三人约了出来,并让他们提前跟家里打好招呼,不管用什么样的借口,请好两天假,这两天时间,就好好的陪陪他这个老朋友吧,两天之后,他们分道扬镳,从此进井水不犯河水。
殷少华等三人原本还战战兢兢的,生怕李扬发了大火,让他们过不了现在的安稳日子,没想到这次李扬居然真的很好说话,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三人长舒了一口气,自然对李扬的吩咐有求必应,欣然赴约。
杀人之后如何抛尸,是李扬一早就计划好的,应常乐假托自己的单位需要三个大鱼缸,吩咐殷少华拿三个出来,也正好给了殷少华跟家里请假的理由,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自己带去的鱼缸成为他最终的葬身之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