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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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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以前到底干过多少坏事,结了多少仇家.虽然最近几年他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为C市大酒店的保安经理,也算有了一个正当的身份,但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人了。过去留下的污点,他永远无法抹煞,也没有想着去抹平。他就是他,恶贯满盈,枪毙十几次都够了。但是这个世界如此精彩,生活如此美妙,谁不想好好的活着呢?

既然他不想死,那些想他死的人就必须要死。李扬恨恨地想着,居然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打他的主意,他一定会让这个人后悔活在这个世界上!李扬这么多年,几乎没有受过警方的处理,可是坏事却没少干,这与他谨小慎微的性格是分不开的,哪怕有一丝一毫不对劲儿的地方,他都会立即警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是他一贯的人生信条。

所以在发现了杜彤彤和刘克勇的尸体后,他便开始枪不离身,像他这种资深混混,搞到只枪不要太简单哦,黑市上五千块钱一只随便买,当然前提条件你别被警方抓到。

他强忍着耐心,像往常一样装作若无其事地上下班,如果在杜彤彤和刘克勇刚刚死亡之后他突然失踪,一定会被警方怀疑,怀疑他与案件有关。这两个人虽然也许是倒霉替他顶了缸,但是李扬可没有那么好心,跳出来承认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他必须先低调一些以免引起警方的注意给他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毕竟他现在的这个身份是临时买来的,根本经不住调查。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李扬这几天不管干什么,总觉得自己有人一直盯着他。他开始每天变换回家的路线,改变回家的时间,甚至有的时候走到半道突然掉头回到酒店,就为了要证明到底是不是有人在跟着他。哪怕李扬艺高人胆大。对方一直隐而不发,就这么给他一种被跟踪的毛骨悚然感,让李扬浑身的力气都不知道往哪使,好像用尽全力挥出去的拳头。砸在棉花上一般。

李扬从小到大都不知道忍字怎么写,但偏偏这一回,他不知道对方的来头,不知道是谁想要害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对方是否真实存在。

当又一次在自己的家中被噩梦惊醒后。他知道他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哪怕是他疑神疑鬼,C市他也不想再呆下去了。

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反正现在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一穷二白的愣头小子了,他有钱,还有几个弟兄,去哪座城市都可以生活的很好,何必要留在C市天天担惊受怕呢?

李扬自嘲的笑了笑,他真的老了。早十年。他怎么可能会想过要逃避,谁敢招惹他,他一定会把对方打得哭爹喊娘,跪地求饶。可是现在,他就只想着过安稳的生活,每天好吃好穿,有花不完的钱,有满足自己变态嗜好的途径,快乐似神仙呐。

唉!算了算了,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咱这白头发都有一大捧了,该是时候收收心养养性,好好过日子了。他想着,可能是C市离他原来的老家太近。碰到认出他的人的可能性太高,那么这次就干脆走远一点,走到祖国的另一头去,总不会再有人能认出他了吧。

终于过了两个多星期,C市大酒店投毒杀人案的风声渐渐平息下去,线索中断。案件停止了侦查,李扬瞅准机会跟董国平辞了职,然后去找那几个他带出来的兄弟。

八年前的那场地震,在别人看来是灭顶之灾,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发财的绝佳机会,几个人闷声发了不少的死人财,然后通通改头换面,跑到了C市隐姓埋名,过上了小康生活。

自从来到C市之后,他们五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毕竟曾经做过的事情不光彩,说出来,不小心被人知道了,哪里是只吃牢饭那么简单,差不多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们五人相当的低调,绝不用电话联系,除非必要,也肯定不见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要过,谁也不希望自己的过去被翻出来,因此这八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李扬先去找了一个应常乐。以前的时候,应常乐就是李扬的应声虫,哦不,他是王老虎的应声虫。

两人是一个村子出来的,从刚记事起就在一起胡混,好得同穿一条裤子,四十多年的交情,李扬觉得应常乐是他最值得信任的人。

事实证明,他来找应常乐这步棋是走对了。他们五个人中,唯二没有成家立业的,就是李扬和应常乐。李扬就不用说了,他的性取向有问题,对成年女性不感兴趣,当然不愿意娶回来一个女人摆在家里,让他发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应常乐,是那方面有问题,直白点说,他不算个真正的男人。应常乐的内心世界是极度自卑的,李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应常乐的隐疾,所以应常乐一直觉得在李扬面前抬不起头来,生怕李扬一个不高兴,就揭了他的短,让他被所有人嘲笑。因此,应常乐对李扬几乎是言听计从。

李扬的登门让应常乐觉得有些诧异,当年他们到达C市的时候,是说好了的。分了赃物以后各奔前程,如非必要老死不相往来。应常乐知道李扬现在混得不错,应该是他们五个人中最好的。按理来说,李扬才是最不愿意出现在他们几个人面前的那个人,毕竟他现在混得好,以前的旧帐再翻出来对他是最不利的。

李扬大大咧咧地坐在应常乐家,打量着这栋略显陈旧的房屋,不屑的撇了撇嘴:“我说兄弟啊!哥哥我当年没亏待你吧?当初分赃的时候,哥哥我可以特意多给了你一些的,都变卖出去,买栋新楼绰绰有余吧?你怎么挑了这么个鸽子楼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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