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灭口的事李扬从前又不是没干过,这一次哪怕是对自己曾经亲如手足的兄弟下手,他也没有半点留情的意思。可怜殷少华,曹俊毅和姚兴三人还被蒙在鼓里,欢天喜地来吃送别酒,头顶上这个大瘟神要走,他们以后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担心他找上门来,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了,那高兴在脸上是藏都藏不住。
李杨看着面前这三个人毫不掩饰的喜色,心中最后一丝不忍也淡去了。兄弟是什么,就是拿来出卖的,有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以前他尽心尽力对他们的好,都被通通抛到后脑勺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扬一贯是个有城府的,哪怕早已经动了杀心,在酒桌上却是半点不显,只是一杯接一杯的灌他们三个人喝酒。那三只糊涂鬼还笑得开怀,来者不拒呢,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
请客吃饭的地方是应常乐挑的,新开业并且地处偏僻的农家院,就连他们开来的车,都是提前用假身份信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当然那三个人都没有自己开车来,而是坐了他们两个人的车。实际计划到这一地步,李扬是********想要这三个人死,应常乐除了跟着李扬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没有别的退路。
于是酒足饭饱之后,李扬和应常乐搀着三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由应常乐先带他们去几天前早已踩好点儿的出租屋,李扬则到市区后自己打车回家,先将殷少华友情提供的三只大鱼缸拉过来。
先后几次,轻手轻脚神不知鬼不觉的,他们将人和鱼缸都弄进出租房。就出租房装的那个烂木头门。在惯犯李扬的眼里,根本连层窗户纸都不如。李扬毫不手软地将三人勒得死透死透的,应常乐则负责给鱼缸里加水,倒氢氧化钠,然后两人再合力将尸体一一扔进去。做完这一切后,蹑手蹑脚的离开。
弃尸的地点,是他们千挑万选后选中的。一楼把边儿。没有物业,没有监控,因为以前出过事。所以一直没人住。他们觉得当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早就变成一副骨架了,那时神仙也查不出来到底死者是谁,退一万步说就算查出来了。李扬估计也早已经远走高飞,隐姓埋名重新开始了。还哪里去寻人去。
没想到不过转了天,出租屋却因为遭遇意外失火,三具尸体被提前发现,打烂了李扬好一手如意算盘。他开始着手准备离开c市。也嘱咐应常乐尽快收拾东西,应常乐当着他的面答应的好好的,不到两天时间却突然变卦。而且支吾了半天也没有说明白到底因为什么,最后李扬逼得急了。应常乐一咬牙一跺脚扔下一句“反正我是不走了,大哥自己走吧”,转身一阵风似的跑了,把李扬气了个倒仰,暗骂自己当初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居然养了这么一群白眼狼。
一不做二不休,多杀一个对李扬来说根本没什么区别,应常乐是最后一个得知当初他所作所为的人,死了也好,他就能完全放下心来。
应常乐软弱了一辈子,当了李扬一辈子的应声虫,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现在李扬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觉得太恐怖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只不过是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走抛妻弃子而已,算什么大罪过呢?可是李扬眼都不眨一下,就痛下杀手杀害他们,只为了杜绝那么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被这些兄弟供出去的可能。
他也不想一想,现在他们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谁还愿意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到处往外说呢?李扬是得不到好,但他们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帮凶,又能得到什么好?
李扬半点旧情不念,当应常乐看着李扬将这三个弟兄一一勒死的时候,他有一种浓浓的兔死狐悲的感觉。今天李扬可以这么对他们三个人,谁知道哪一天他没有安全感了会不会又这么对应常乐自己呢?像李扬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哪里会顾忌别人的感受。
应常乐是想要迷途知返的。从这么多年他一直低调着一个人生活就可以看出来,他实际上不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小富即安,有口饭吃,有间屋住,他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这次他拿出自己全部的勇气,终于对李杨说出了不这个词。
当然,不久后他也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李杨表面上说的大气,不会为难应常乐的。希望他以后在c市好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兄弟一场,当然,更希望应常乐能够做到守口如瓶。要说李扬以前王老虎这个外号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别人不知道,应常乐却是门清,那是因为他最擅长的一手,满面笑容不动声色地置人于死地,前脚对你笑得笑魇如花,后脚就能让你断手断脚,像条癞皮狗一样跪地求饶。
应常乐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是他还是李扬年纪都大了,人都说上了年纪的人,心肠会相对来说软一点,不爱干些打打杀杀的事,怎么李扬这么多年了却一丁点儿都没变呢?
应常乐太了解李扬了,所以在他拒绝李扬后的几天努力哪儿也不去就在家老老实实的呆着,为了安全起见,连睡觉枕头底下都放着一把刀,就为了防着李扬突然下黑手。
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动静,前两天李扬还打了个电话过来说已经买了离开的火车票,以后兄弟就不会再联系了。
难道自己对他真的是特别的吗?应常乐放下戒心,又开始想起李扬对他的好。想着自己年少的时候,因为身材矮小经常被人欺负,都是李扬帮他出头为他打架,有一次还被几个人高马大的小混混打得满脸是血。他这么多年跟着李扬,感情也不是一点都没有的,想想他对殷少华他们那么绝情,再想想对自己也算有情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