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萧然和风萍从一家音乐公司的录音棚中走了出来。
与两人一同出来的还有一名金发碧眼的米国中年妇女。
“萧,你这首歌真的不卖吗?我可以出50万米刀。”这名中年妇女皱着眉,脸上带着期盼的神色,又略显不甘。
萧然笑道:“詹福妮女士,很不意思,这首歌是我从给朋友的,并没有出售的意思。”
詹福妮不甘心的又说道:“哦,这实在是太可惜了,说实话,你这首歌虽然很棒,但是想要赚50万米刀还是很困难的,但是有我们音乐公司推广可就不一样了,到时候电台打榜,网络新音乐打榜,经过造势和推广以后,能赚多少还是未知数呢,现在米国音乐市场比不了前些年的火热,最近这些年,因为你们国家的网络小说,音乐销售已经少了不少了,如果你实在不想出售,不如让你的朋友加入我们音乐公司发展?这样一来,不仅你的音乐可以赚50万,你的朋友也有出名的机会,你完全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
不得不说,詹福妮的条件确实很诱惑人,五十万米刀买一首音乐,这已经是大手笔了,现在还可以让风萍加入音乐公司。
这种条件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那绝对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用在萧然和风萍身上明显没有太多的吸引力。
五十万米刀多吗?
说实话,确实不少,很多人一辈子也就能赚这么多钱,但是在萧然和风萍看来,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萧然倒是无所谓,只不过风萍可不打算加入音乐公司。
虽然可以出名,但是到时候自由这两个字可就离她很远了。
虽然她并不太明白,这首歌到底有什么好的,整个歌词没有立意,五线谱也看不懂,但是詹福妮态度可以让风萍明白,这首歌一定是难得的精品。
交涉一番后,詹福妮没有任何收获,只好放弃。
两天前,萧然便将歌曲弄了出来,但是找录音室却没有萧然想象的那么简单。
米国流行音乐盛行,录音室也是随处可见,但是想要找一个合适的录音棚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资本至上的国家,一切都已利益为上,版权问题不仅在华夏是一个大问题,在米国也是一个大问题,只不过这个问题的方向有了变化罢了。
在华夏,版权的问题更多的是在于盗版,这一点大到电视台的节目,电视剧,小到网络小说的电子版权,总之,盗版无处不在。
但是在米国,这一点倒是可以放心,只不过衍生出来的另外一种情况也非常棘手。
那就是很多人会非法获得其他人的版权!
或者是利用版权法律法规来获得其他收入。
比如很多人费心费力的创作出歌曲,但是在录音棚录制小样的时候,就会有人通过录音棚获取这首歌的信息,从而进行复制,然后提交版权,据为己有。
另外一些人还有一丁点的良心,他们获取到了录音歌曲的信息后,并不会把整首歌的版权全部拿走,而且从中选择出来一小段,然后在加入其他歌曲中,将这一小段的版权那在手中。
等别人新歌创作出来后,他们立刻就会以此来将原歌曲创作人告上法庭,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获取不正规的高额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