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这处别墅区,林萧和风小兮两人继续向市中心前进,贱人炳却屁颠屁颠地又跟了上来。
林萧瞪眼道:
“前面很危险,你确定还要去?”
贱人炳拍着胸膛道:
“你敢去我为什么不敢去?再说你是我大兄弟啊,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这个做哥哥的哪能退缩!”
“......你还能要低点脸不?”林萧无语。
贱人炳掏着鼻孔,洋洋得意道:
“我都已经一个月没洗脸了,你说我要不要脸?”
“......”
看见林萧吃瘪,风小兮捂着嘴咯咯直笑,大眼睛都眯成了两弯月牙儿。
......
对于这个贱人炳,林萧总有种很古怪的感觉,虽然很贱,却不让人讨厌。换个角度想想,长夜漫漫,有个人斗嘴其实也很不错哦......
“咳咳,长夜漫漫,要不咱们说两个鬼故事活跃一下气氛呗。”贱人炳眨眨眼睛道。
林萧虚着眼睛吐槽,“你还怕鬼?以你的德行,如果在你面前真的出现一个女鬼,恐怕也逃不脱你的狼爪吧?”
“嘿嘿,知我者林大兄弟也。”
不知不觉间,又一天过去,而现在林萧距离市中心图书馆的距离也只剩下短短九公里的路程而已——打出租车顶多半个小时,你说有多近......这个白天里,林萧分队找到白小飞求生小组,进而接触炎黄特能队,在蓝海的灵魂出窍能力下,锁定云涛队所在区域,合纵连横,将云涛队从都市里除名,然后触发临时区域任务,进入地底,险死还生,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又碰到了光头强一伙,组团去推死亡之子......精彩固然精彩,精神却也是很疲劳了。
看看时间,已经将近午夜十二点,四野万籁俱静,空旷深邃。
林萧想了想,不再继续前进,而是找了处汽车旅馆,将里面的尸兄清理一遍,又设下触发式警报器,才抱着风小兮沉沉睡去。
第二天,晨光微曦,林萧便被一阵“隆隆”的脚步声吵醒。从旅馆三楼的落地窗向外看去,还略有些黑暗的城市街道上,一头庞然大物正在气喘吁吁地奔跑着。
它身体上满是青黑色的细密鳞片,看起来整个躯干显得光滑呈现纺锤形,这种形状能够最大减少空气对行动的阻力。鳞片上蒙被着一层薄薄的土灰色粘液,与鼻涕虫有些类似。四肢前伸呈鱼鳍状,只是肢体的前段却是伸出了锋锐无比的爪子,身后是一条长而肥大的尾巴,可惜少了半截......
这货赫然是昨天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丧尸龙!
林萧眼尖,一眼便看见它被老黄斩断还没有完全长出的尾巴在屁股后面一甩一甩,状甚滑稽。
“唔~~怎么了?”小丫头揉着眼睛爬起来,晨曦斜斜照在她的身上,完美的**反射着金色的光泽,象牙般洁白,宛若最精致的瓷娃娃,让人不忍触碰。尤其是揉着眼睛微微打哈欠的模样,更是萌死人不偿命......
林萧干咳一声,大大方方的吃着豆腐:“话说,你什么时候把衣服脱了?”
“呀!”小丫头惊呼一声,俏脸上浮现出一抹绯红,赶忙缩回被窝里穿好衣服,才撅着小嘴一顿粉拳,“还不是你!晚上睡得好好的,非要乱摸,还......”
“我错了还不成么。”林萧苦着脸,指了指街道尽头奔来的那头丧尸龙,“你看一下,有什么发现吗?”
风小兮踮起脚尖看了眼,略有些疑惑的道:
“它好像有些慌不择路呢,都已经撞了两次墙了,难道......”
自然界中,许多动物都是很“优雅”的,在没有天敌的驱赶下,绝不会傻乎乎地去剧烈消耗自己的体力。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你在森林里遇到一头刚刚饱食过一顿的老虎,那么恭喜你,就算你大摇大摆地老虎眼前走过,它也是不会攻击你的,当然,如果你敢摸老虎的屁股或者拔老虎的虎须,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老虎是不吃腐肉的,在吃饱之后,它会变得很懒,轻易不会动弹。另外,你也要感谢它没有储藏食物的习性......
另一种猎物便是猎豹。为什么猎豹让古埃及人视为神物膜拜,为什么它们让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着迷,为什么元朝的忽必烈要饲养1000只助其打猎?答案很简单,世界上没有其他生物———绝对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像猎豹一样行动。
猎豹是短跑运动员的化身,在非洲大草原上它们追赶着奔跑速度惊人的条纹羚羊,从静止到时速每小时70公里的状态只需要4秒时间,每跨越一步的距离是7.5米,超级巨大的心脏在奔跑时像火车机车一样强力工作,鼻孔能根据呼吸需要扩大许多,精巧地安装在形状像子弹头的头颅上,结局是条纹羚羊绝对不会有逃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