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时间一闪而逝,王思锐的部队也逐渐的成型,经过两个月的加固训练,最早的一万军队更是将战斗力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而后面新加入的七千新兵,在经过两个月的训练之后,也勉强达到了可以上战场的水平。
至于答应交给朝廷的那一万军队,王思锐压根就没有好好的去训练。
每天只要那些受训的士兵一喊累喊苦,教官立马停止训练,让他们先休息一阵在继续训练。
而教官给上面的解释便是,他们的训练历来都是如此,只有劳逸结合,才能让每一次的训练都达到最大的效果。
起初的时候上面还不大相信,但是到王思锐那边抽查了几次之后,上面也就放心了,因为两边的训练方式是完全一样的。
中间,王思锐又找胡安做了一笔买卖,这次的买卖要比之前更大了一些,一共两万支三零式步枪,两百挺马克沁重机枪。
所有交易的数量更是比之前翻了一番,即便是拿出了不少的银两上下打通关系,胡安最终还是赚了个爽歪歪的,而与此同时,王思锐有交给了胡安一个更大的单子,一旦完成,利润将会是上百万两银子那么多。
不过这批武器却并没有立即装备给那七千新兵,这七千新兵与朝廷那边的一万新兵同样的两手空空,而王思锐也不止一次的找到李鸿章诉苦,希望朝廷能够帮助他们解决武器的问题。
而此时李鸿章的精力正用于谈判,哪还有多余的时间去解决武器的问题?
况且,训练新兵只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眼下谈判进展的很顺利,速度也很快,眼看着战争马上就要结束了,所以李鸿章倒也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九一年三月四日,在数百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清廷与十一国代表在京城礼部大堂内,正式的签订了《辛丑条约》。
只不过,这一次的《辛丑条约》的原文却与之前天差地别,上面几乎没有任何丧权辱国的条款。当然,这是跟之前的马关条约相比较起来。
《辛丑条约》的签订,让整个清廷上下都大松了一口气,谁都没有想到事情会进展的如此顺利。
而清廷为了能够尽快的结束这场战争,在一些条款方面也并没有去咬文嚼字,只要对方不过份,这边统统答应。
而这份条约当中,一共有十条条款。
一兵费,清廷需向十一国支付总计两千万两白银的军费,需在半年内交付。
二安抚费,清廷需向十一国战死的士兵支付共计一千万两白银的抚恤金,这笔钱需在一个月内完成交付。
三撤兵,十一国在接到一千万两白银的抚恤金之后的七日之内,须将天津的联军部队撤离,并承诺不再发起进攻。清廷需在交付一千万两白银的同时,释放联军司令部成员。
四划定使馆区,将京城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在区内华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两百人以内的军队驻扎。
五拆炮台,拆除大沽至京城的所有炮台。
六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禁止华人组建,或参与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
七对德、日两国谢罪,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八惩治附和过义和团的官员。
九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流的机构。
十处死挑起战争的罪魁祸首王思锐。
前面的九条双方是经过了将近两个月的拉锯战,这才最终达成的一致,而这份条约与历史上真正的条约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实际上改变还是不小的。
赔款方面,从4.5亿两白银改为了三千万两,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利息,这也不会导致清廷在短时间内国力乏空。
划定使馆区方面也有一些更改,最重要的是各国最多不得派出高于两百人规模的军队,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派遣的驻军只能保护使馆区内人员的安全,而没有发起战争的能力。
这一点可是尤为重要的,历史上的这一条条款并没有限制驻军人数。
其次便是拆除炮台,虽然同样是拆了炮台,可沿线地区却并没有联军驻军,这就是最大的改变。
其他的条款相差并不大,只有第十条的出现却很让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