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序章“土狗”
早上的时候,林夕在一处林子里松筋骨,远处传来荣萱的喊声,在叫他名字,林夕把步枪背到肩上,走到即将离开营地,已经准备号干粮和水的乔茂生与田小书等人面前。
荣萱也想跟去,可她脚受了伤,勉强能走可影响速度,所以被留下来。
“拜托了各位。”荣萱弯下腰请求,她只能用这种方法表示自己的谢意。
林夕无所谓,自己只负责杀人,然后是拿钱,即便是现在,林夕也觉得自己最大价值应该放在其他两个异能上。
每次用元素重组时,林夕会去收集附近三百米范围内的银元素,这比收身取财方便,每天十立方米的体积限制多有结余,不需要他精打细算。
十多个人分散离开,林夕跟着乔茂生与另外四人,大家身上带枪,腰包里放满了子弹。
在外面行走,任何准备都不是多余;这里的人多次出生入死,对这句话了解颇深。
走了一路,林夕知道了其他四人的名字。
年纪最大的一个听说四十多岁了,把毛巾往头上一扎,和钱侯钱大队长一样,是个老农打扮。他叫洪林冠,说是和马大夯一样很早就在寨子里的,会一手摸哨的绝活,听乔茂生骄傲的宣称,但凡被他悄悄靠近五米范围,谁都别想活下来。
他的绰号很贴切,豹子,因为年纪变大,大家都叫他老豹。不过这个称呼仅限于熟人。
林夕觉得这是洪林冠的爆发力强,至于他格斗能力如何林夕不得而知,无论是乔茂生还是洪林冠都没向林夕详细叙述的意思。
接着是个名叫宁成功的中年汉子,脸上苍老的面容和洪林冠有的一拼,可问年龄,居然连三十五都不到。实在不知道这人往日的生活如何艰苦,竟衰老的如此迅速。在林夕看来,这里的人年纪一上二十五就老的很快,洪林冠比起宁成功来说很幸运,可依旧不能与后世的人比,后世五六十岁的人都比他看起来年轻。
宁成功以前是个猎物,日本人来了后,把他的儿子和妻子都杀了,他要报仇,可县里不是土匪就是鬼子,他加入了朱明的队伍,并非落草为寇,只因为这样才能杀更多的鬼子。他对林夕慈眉善目,话语里十分追捧。
乔茂生介绍说,宁成功是他们中杀的鬼子数量最多的,每次和鬼子交手,都由他在暗处给鬼子点名。因为鬼子身边混有大量伪军,所以如王时迁、李辛这些人是无法分辨攻击自己的人是鬼子还是伪军的。而且鬼子的枪法很准,一两百米内与他们交手,有性命之忧。
朱明的队伍里,唯独宁成功可以在枪法上压着鬼子打。他对林夕在一里外狙杀鬼子很有兴趣,想着法的想把“秘籍”从林夕这里拿去。
另外两个比较年轻,二十几岁,一个叫陈当,一个叫杨达,他们没有撩人心悬的故事,变成土匪只为了混口饭吃,而且说话间,两人浑然不忌,黄段子什么的不时从嘴里蹦出。
在林夕看来,陈当杨达才是真正的土匪,其他人,不过是借着“土匪”的皮,实行抗战。
有过游击队生活经历的林夕知道,如游击队的体制,宁成功是不可能待下去的,他只为了报仇,只为了杀鬼子,至于队伍发展,与当地百姓融为一体等等事情都不会考虑。
六个人走了几个小时,幸好林夕的体质早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否则早就倒在地上躺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