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傻孩子,你既然相信母亲,把家里全部交给我,我当然尽力去做,可现在还是将我们家弄到这么窘迫的地步,现在,不还是你站出来为母亲解忧吗?”琴夫人会心的一笑,虽然现在家里碰到这么麻烦的局面,但是能看到儿子如此有担当,琴夫人双眉弯起迷人地开心弧度,慈爱地盯着孩子清秀脸庞,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萧掌柜办事果然精明老练,不半天在将所有的东西准备齐全之后,剩下的两日时间,步凡便停止了忙碌,还回来一趟圣京城的祖屋,将房间里的东西收拾一番,顺便静下心来享受着这极其短暂的平静生活,普林则继续留在锦阳城,每日在院子里苦练着他的刀法。
不过这两日的安静,却时常被自己的宝贝表姐打破,知道步凡要离开,这位大小姐有事没事就往祖屋这边跑。
行走在庭院的过道间,步凡舒展了一下懒腰,就看见陆晓晓一阵风似的像这边走来。
“表弟,你真的要到帝都去?”陆晓晓问道。
“不错,表姐,如果不出去历练历练,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就一直窝在这里。”步凡苦笑着答道。
“表弟,你长大了。”陆晓晓悠悠叹道。“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顽劣,更多了一种沉稳。”
步凡摸摸头,不知如何回答,“有吗?不是我们见面少了,表姐跟我生分了吧?”
迎上陆晓晓送来的眼神,步凡本是平静的心湖突然冲进一道湍急的水流,顿时激的波纹荡漾,陆晓晓的眼神看似平静无波,但是步凡却能捕捉到其中包含的无尽微妙的情绪,有难舍、有幽怨,竟令步凡有无法招架抵挡的感觉?
穿越而来,步凡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陆晓晓,前世浪荡不羁的才子,一眼就被这幅美丽的人迷住,原本是将错就错,已成好事,本来以为两人就是逢场作戏,互取所需,没想到这位表姐,竟然是真的将一颗心放到自己身上,即使没大哥逼出家门,原本与自己有染的女子都像躲瘟神般远离自己,而这位表姐却完全没有这样,还屡次帮着自己去面对难关,心中涌起从未之有的冲动,想去拥抱她、怜惜她、慰藉她,令她幸福快乐。
他对她既熟悉又陌生,熟悉令他生出亲近的感觉,陌生则使他有寻幽探秘、强烈刺激的滋味。
“表姐放心,若有一日,步凡有所成,能给表姐幸福的时候,步凡绝不会寡情薄意。”步凡一把将陆晓晓搂入怀中,尽心抚慰。
三天瞬眼即过,就要到出发的时候。
为了节省路程,两人特地买了两匹好马,步凡将云霄笔贴身收好,同时带上近半的玄兽内丹和玄兽灵骨,顺利的话,这些东西出手后完全可以让玲珑阁度过这段危机,琴夫人特地请人赶制两件以羊皮精制的外袍,笑道:“你们一路上风餐露宿,小心着凉。“
普林赶忙爬起来道谢。
两人一试新衣,都是剪裁合体,非常满意。
看看时日,步凡将一把普通长刀插到马革之上,并将萧掌柜给帝都商行朋友的信收入行李袋,转身对琴夫人说道:“母亲,我走了。”
琴夫人虽然心中极为不舍,可他却是清楚,步凡的视线,不应该局限在这边陲之地,自己的孩子,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才能让得他随所欲的展现自己。
两人骑马赶到商队约定集结的地方。
整个商队不包括锦阳城后来加入的人,竟然已经有百多名武士,护着几十辆马车,马车之上,插着一条条彩旗,上面用小篆写着“河丘”,看来就是这支商队的名字了,劲风吹拂,彩旗飞扬,商队的车队浩浩荡荡在官道上前进。
前世今生,步凡都没有过如此离家的愁绪,前世,自己就算离家再远,都有通讯工具与家人联系,再加上自己家境富裕不用像一般人背井离乡,为生活经年漂泊,他以前练字是有无数句诗句都描述了离家的愁苦,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但这次,自己往返竟然要离家两个月,就不由心情郁结难解,几次冲动得想掉转马头回家。不过想起自己的目标,又颓然而止,他要看看这个墨者的世界倒是是如何精彩。
行至黄昏,大队人马停了下来,起营生火。
荒原一片葱翠,空气清新。
步凡禁不住深呼一口气。如此美丽的大自然,在前世何曾见到过,眼前的世界是如此动人,到处都是尚未开发的土地,无穷无尽的参天森林。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只仍在开始的阶段。让他几乎陶醉过去。
步凡与普林搭好帐篷,看看步凡似乎有点失神,普林不由问道:“怎么?才一天不到就想家了?”
步凡指指远处的十几马车竟然不全是货物,有人走了出来,许贵亦与一众护卫护着一架马车周围,车上走下一位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子,年轻女子身穿一袭似丝非丝、似皮非皮、似布非布的黑色软质长披风,整个人都散发着一个神秘缥缈的味道。四名侍女打扮少女随后走下同一辆马车,虽然四人没有一个不是绝色佳人,但由于她们身旁的披风女子,风采都被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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