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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紫骝 (一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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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紫骝(一中)

角声刚起,王二毛立刻将横刀从腰间抽出来,斜握在手中斜向下后伸开。袁守绪、朱老根等亲兵采取与主将同样的动作,将握刀的手在身侧展成燕尾形,同时用力磕打马镫。这是程名振手把手教出来的轻骑冲击的姿势,与战马的速度结合起来,可以方便地切开敌人的皮甲和身体。

“轰,轰,轰,轰”,五百多人,却有一千五百多匹战马。速度快得就像一阵狂风,夹着马蹄带起的积雪,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下卷向了前方单弱的军营。“呜,呜呜,呜呜”当值的郡兵小卒拼命吹响号角,却无法给自己和同伴壮胆,也无法召唤来更多的抵抗者。眼见着千军万马就要踏在了自己脑门上,他吓得惨嚎一声,扔到号角,落荒而逃。

几乎没遭受到任何有效抵抗,王二毛等人就卷到了武阳郡兵的营墙下。在雪地里仓促搭建的营墙构不成任何阻拦,将马缰绳轻轻向上一提,绿林豪杰们便连人带马一并从营墙上“飞”了过去。马蹄落、刀横、血溅、敌军的身体倒地。几个动作一次呵成,如事先排演了无数次般,不带半分迟滞。

刀光、血光、雪光、日光,白色的雪沫和红色的血肉交替飞溅。擅于打顺风仗的绿林豪杰们一击得手,立刻无法遏制地将自身的攻击力全部展现出来。跟在王二毛的身后,他们从营墙便迅速向里推进,砍翻挡路的敌军,撞倒沉睡中的帐篷,用马蹄在睡眼惺忪的对手身上毫不犹豫地踩将过去。一波接着一波,如风暴卷过麦田,如洪流扫过荒野。所向披靡,无物可挡。

当值的郡兵刚一交手,便作鸟兽散。他们一散,整个武阳军的大营立刻开了锅。“有贼军!”“快跑!”“贼军杀过来了!”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士卒们根本看不清到底杀来了多少恶匪。连靴子都顾不上穿,光着脚在营地里乱窜。如此生疏的表现更加重了他们的伤亡程度,绿林豪杰们几乎不用主动挥刀,光凭着战马撞击和刀刃横掠,就能收割掉一条条生命。

几名仓促爬起来的低级武将发觉不妙,硬着头皮带领亲兵迎战。还没等他们组织起防线,便被自己人给冲得东倒西歪。这种情况王二毛见得太多了,毫不犹豫地边将马头拨向了抵抗者。几百名骑兵跟在他身后来了个漂亮的大迂回,硬生生画出一道弧线,轰隆隆地扑往新的方向。那几名武将自知挡不住这雷霆般的一击,赶紧推开身边的士卒,转头逃命。王二毛哪肯再给他们逃走了机会,战马冲入人群,手中横刀鞭子般向外一抽。一条二尺多长的血口子立刻出现在武将的背上。热气腾腾的血光迅速喷起来,逃命者兀自感觉不到痛,跌跌撞撞继续跑了几步,被后面的战马撞到,顷刻间踩成了肉泥。

冲散敌军抵抗的绿林豪杰们毫不停留,迅速扑向下一个即将汇聚起来的战团。郡兵们一哄而散,绿林豪杰转头,奔向新的目标。谁也挡不住他们,谁上来都难逃活命。他们是风暴,他们是闪电,他们劈碎一切,他们毁灭一切。

刀光,血光。血光,刀光,红血在白雪上飞溅,人体在马蹄下翻滚,惨叫声不绝于耳,哭喊求饶声此起彼伏。与这纷乱的景象与嘈杂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一个个手握横刀,不声不响的凶神恶煞。他们在绚丽的阳光下,在蒸腾的粉色烟雾中,他们肆意往来,飘忽不定。每一次改变方向,都会伴着更多的惨叫响起。每一次惨叫过后,便有更浓的雾气出现,湿淋淋、粘糊糊的,刺激得人只想找个地方狂吐一场。

雄阔海在队伍第一次改变方向时,就已经坚持不住了。他手中没有横刀,也不知道如何骑马厮杀,只能凭着过人的膂力,把五尺多长的水火棍单手拎着当砍刀使。这种怪异的姿势严重加强了他在马鞍上保持平衡的难度。纵使他的骑术再高明,也不知不觉落到了队伍的后半段。而正是因为落在了冲击队伍的后半段,他才比袍泽清楚十倍地看到战争的另一面。没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快意,也没有让敌人望风披靡的豪情,有的只是血淋淋现实!那些被横刀抹中的,被战马撞翻的,还有不小心被流矢从马背上射下来的,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红彤彤地搅在一起。马蹄踏到眼前,他们无法躲闪,只能用血肉之躯去承受。而他们分明还活着,还会哭喊、还会惨叫。“啊——”“啊——”“啊——”,一声比一声弱,却一声比一声凄凉。

雄阔海不敢停下来,冲锋分为几波,越到后面,战马越多,马背上的骑手越少。一旦他停下来对倒地者施以援手,就会被陆续冲过来的马群撞到,踩翻,和地上的伤者同样变成一堆惨叫着的血肉。然而他亦不忍给那些伤者头上再补一棍,虽然这一棍子下去,地上的人无论是袍泽还是郡兵,对他都只有感激,不会抱怨。他却本能地将水火棍抬高,抬高,从斜向下举成水平,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慢慢举起来,直到高高地举过头顶。

“啊——啊——啊——”,他终于狼嚎一样喊了起来,眼泪顺着古铜色的脸庞滚滚下落,淌满下巴,在葛衣上冻成一串串冰痕。没有人理睬他的呐喊,马蹄声将呐喊声淹没了大半,惨叫声又将另外一半淹没了去。他只能加速,孤单的加速,跟在鬼魅般的袍泽身后,在雪与血形成的薄雾中冲出,再隐没于另外一团粉红色雾气中,孤单而绝望。

一圈,又一圈。从北冲到南,然后从南斜向东北折转,然后再从东掉头向西。不知道冲了几个来回,也不知道还要继续多久。雄阔海手中的水火棍始终高举着,没能杀死一个敌人。但他的脸上、衣服和靴子上依旧溅满了血迹,有些是马蹄带起来的,有些是溶解于雾气中的。现在都凝聚于他的身上,黏糊糊的让人无法忍受。整个早晨,他呼吸进肚子的,也都是这些血淋淋的雾气,说不定已经将他的五腹六脏都染成了红色。每当涌起这种疯狂的想法,雄阔海就忍不住像狼一样哀号,他觉得自就要变成疯子了,也许变成疯子后会好受些。至少,不会看到这世界的颜色,也不会闻见这世界的味道。

这是一片绯红色的世界,天空、阳光、雪地都是绯红色的。而人的颜色不过比天空稍微深了一些,可以算作黑红。无论是死了的,活着的,还是半死不活的,都像一块块暗红的火炭。他们好像是红色的源头,丝丝缕缕的红雾从他们身上往外冒,。

而这些红色的炭块和炭块,还不停地互相碰撞。每次碰撞之间,溅开的都不是火星,同样是一丝丝的红烟与红雾。从一个炭块中冒出来,又从另外一个炭块中钻进去。若是有某个炭块熄灭了,就会彻底变成暗黑色。一个人形的红雾就会从暗黑色的炭块中慢慢升起来,慢慢飘向半空中,被绯红色北风吹向骨头架子一样挺直的树梢,萦绕几下,恋恋不舍地飘向绯红色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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