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庄里的清幽被热闹劲打破,来来往往的脚步声穿梭在绿荫遮掩间。
原随云雇了百十号人。
戚竹,“这是要打算长期住下来?”
原随云摇头,“我眼睛不方便,之前灵芝不愿意雇这么多人,不过突然决定要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多些人总归方便些。”
他话里没有丝毫自艾自怜的味道,单纯的就事论事,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瞎子。
他太惊才绝艳,太过优秀了,优秀到不能接受自己有任何的瑕疵,更何论一辈子看不见这样的缺憾。他背后是无争山庄,武林无人敢招惹的无争山庄,屹立百年,余威仍在,人们提到这里少庄主的时候,总是会赞叹他的聪慧,他敦厚的品性。
原随云看不见这世间的任何东西,但每当别人夸赞他的时候,他心里像明镜似的,甚至能够看到,清楚地看到,这些人眼底的惋惜,遗憾。
——啊!看,这就是无争山庄的庄主,他是多么可怜,多么令人同情。
没错,他很聪明,可是他看不见。
他家世也很好,但没有那个女人打从心眼里真正瞧得上他,要不是为了那些钱,谁愿意搭理一个瞎子呢?
他不服气!他要把那些同情通通踩在脚底下,他要抓住他们的把柄站在高地上,看着他们低头哈腰的丑陋嘴脸。
你瞧!蝙蝠岛不就是这样,我们都在黑暗中,却只有我可以看见你们,我是这里的主宰者,放任一场场肮脏的交易,看着你们你争我夺的丑陋嘴脸。
金灵芝把手帕晾在窗檐上,丁自明死了又死之后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哪怕被塞在怀里,有柔软的d罩杯靠着,也没这时的小风一阵来的清爽,他眯眯眼,伸个懒腰,决定小憩一会儿。
窗檐上的手绢靠上方的地方先是微微一皱,然后舒展开,随着微风舞动身子。
……他被吹跑了!
觉醒这个悲痛的事实后,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了,丁自明决定原地等着他那性格像的辣椒一样的主人来接他。他很确定金灵芝回来找他,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我的东西只能我丢掉,毁掉,但绝对不能被拿走,偷走,哪怕是自己消失掉。
丁自明亲眼目睹过惨烈的一幕,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一只蓝色的蝴蝶停在金灵芝的肩头,颤抖的双翅,长长的触角很惹人垂爱,不过很快它就飞走了,金灵芝用了三天时间把它抓了回来,用剪刀剪断蝴蝶的双翅。
然后她捧着蝴蝶放到太阳光底下欣赏,自言自语道:这样就是我的了,再也跑不掉,谁也抢不走。
丁自明当时就惊悚了。
恩公你快来救我,这里的女人太可怕!
可惜丁自明的运气不是很好,这一次他足足等到了晚上。
金灵芝来的时候双目是红肿的,她拾起地上的手帕,眼泪地落在上面,咸嗒嗒的。
“他怀疑我,他竟然怀疑我。”她低低的哭泣着,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丁自明第一次见金灵芝这样哭泣,像是只受伤的幼崽,只能做着最原始的举动——靠偷躲起来哭来发泄心中的愤懑。只是这次,没有人来安慰她,领她回家。
既然我的主人这么伤心,就姑且原谅你把泪水洒了小爷一身。
他刚想感叹一下自己的大度,就听‘噗’的一声,他身上沾满了黏腻的不明液体。
金灵芝用着手帕狠狠擤了下鼻涕。
丁自明:……艹!
到了深夜,金灵芝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丁自明已经被洗干净,他耸拉在一边,还没缓过劲来。
从金灵芝断断续续自言自语外加神经质的叙述中,丁自明大概知道今天下午发生了什么。
串连在一起是这样的:有人死了,金灵芝被他男人怀疑了。
时间倒回到下午的时候,庄里的人员大致已经分配到自己的该干的工作,很快各司其职忙碌起来。
这些新入庄的人里面有男有女,最小的年纪才十四五岁,还是喜欢玩闹的年纪。
原随云对待下人的态度很温和,有个小女孩大着胆子猫着步子探上来问了一句——那我们可以扎个秋千吗?
原随云笑道,“当然可以。”
女孩们一阵欢呼雀跃,感激他的大度。
所以这个事件又可以叫做一场由扎秋千引发的血案。
几个小女孩忙完手头上的工作,挑了片视野开阔的好地方,尔后选了两棵又大又壮的老槐树,看样子少说些存活了有一百岁。
托厨房的两个杂役把麻绳系好,扎了个简易的秋千,杂役扎好之后便离开了,剩下的,便是姑娘们的世界了。
秋千被高高的推起,扎着可爱少女髻的女孩还嫌不够,大声喊道,“再高点!再高点!”
随着一声‘好嘞’,秋千被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