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是个猛人,但绝对不是个笨人,他想立功,但也不愿自己刚来,就得罪了其他将领,所以,跟士义借人马,只是为了分给士义一些功劳,毕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船队将士兵送到岸上,士兵们开始整理装备,准备步行,马匹虽然也运过来了,但是,它们都还没有恢复状态。
卞元亨留下两艘船,准备协助他们南下,攻打常州城,剩下的,全部再次向北驶回,准备接应第二波人马。
正在士兵们收拢队伍的时候,却有一支小队骑兵,沿着管道,向南疾驰,远远地将大部队抛在了后面。
常州城距长江不到百里,快马一个时辰就可以赶到。
常遇春在心头默想着,最好是常州城没有防备,自己这队骑兵人数不是很多,不会太引起他们注意,等到奔到城下,对方再想关闭城门,就不可能了,自己的人数虽然少,但只要控制城头和县衙,那就好办了,只要提起大军就在后面,逼降这些战斗力极差的新附军,不是很难。
新附军战斗力差,在南方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朝廷最重视的,就是蒙古军和色目人组成的探马赤军,他们也算是国家的统治阶级,全部骑兵,战斗力强,而新附军,那就是后娘的孩子,根本不受待见,饷银很少,还被层层盘剥,真正丧心病狂的士兵,非常少,大部分都是只能打顺风仗,稍稍战情不妙,那就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
王大才拼命地抽打着战马,战马鼻子冒着白气,甩开双蹄,向常州城奔去。
敌人来了,该来的,还是来了,王大才心下黯然,对方的火炮那么厉害,常州城保得住吗?不过听说张士诚的部队并不滥杀无辜,而且,对百姓还非常好,每人都可以分得五亩地,还三年不用交赋税,真的这样的话,他倒是有些期盼,如果,真的,常州城改旗易帜,自己回家做个老实的庄户人,其实也不错。
但是,现在,他还是要把情报送回城里去,这是他的使命。
突然,前面的路上,出现了一个坑,马跑得比较快,没有注意,顿时,马的前蹄踩进了坑里,在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中,王大才被摔了出去。
王大才感觉到自己的胸部疼得厉害,不知是不是肋骨断了,而唯一的这匹战马,已经躺倒在地,不住地嘶鸣着,王大才挣扎地爬了过去,抚摸着马头:“马儿啊,我们算是尽力了,现在,只能盼望老天让常州城里面得到消息了。”
王大才有了一种解脱感,他刚闭上眼睛,就听到地面传来巨大的震动声。
他的脸顿时变色,看来,常州城真的没救了,这种声音,那是骑兵行进的声音,对方来得好快!
常遇春纵马在最前,忽然,发现路边躺着一匹倒地的战马,他情知不妙,拉住了疾驰的战马,终于发现前面路上隐藏的深坑。
“老兄,谢谢了!”常遇春望着地上的战马,有些调侃地说道,要不是看到这战马,自己说不定也会着了道儿。
“旁边还有个人!”后面的士兵拉住了马,发现马匹的旁边,还有一个人,躺在地上,不知死活。
常遇春放眼望去,只见地上的人穿着新附军的衣服,突然,灵机一动。
“将他的衣服扒下来,给我穿上!”常遇春说道。
王大才不敢动,生怕对方发现自己还活着,再给自己一刀,现在双方还是敌人,这个险还是不冒为好。
等到骑兵们走过,王大才在冷风中,光着身子,冻得直打哆嗦,老天,这群人可真狠啊!
常遇春不知道有人会如此地憎恨自己,他穿着对方还有体温的衣服,看起来,和一名普通的新附军没有区别。
渐渐地,常州城出现在眼前。
常遇春没有让士兵跟自己一起去冲锋,因为,已经不需要冒那种风险了,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让他有了足够的机会接近城头。
“驾,驾,驾!”一个健壮的男子,穿着军服,骑着战马,飞快地直奔城门而来。
“站住,来者何人?”城门下放哨的士兵远远地喝道。
“有紧急军情!快让开!”男子喊道。
士兵们有些狐疑,对方的衣着和自己的一样,但是,面貌却有些生疏,常州是个小地方,他们彼此几乎都认识。
“你是干什么的?站住!”小队长又喊了一声。
“高邮府的张士诚已经率二十万大军渡过长江,兵锋极锐,马上就要打来了!”男子的马没有一丝减速,还在快速地奔来。
张士诚来了?二十万大军?妈呀!众人的脸上已经闪过一丝惧色。
常遇春毫不费力地从城头的士兵身边穿过,他们还没有回过神来。
常遇春冲到吊桥上,抽出腰刀,在空中划了个美丽的弧线,砍断了吊桥的两根绳索。
正在这时,后面的骑兵部队,也跟着杀了过来。
城门下的士兵猛然发现,前来报信的这个人有问题,他砍断了吊桥的绳索,吊桥吊不起来了!
他们立刻举着长矛,向常遇春刺了过来。
“大军即将开到,若不束手就擒,全部格杀勿论!”常遇春如炸雷般的喝声,将他们震在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