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艹大声说道:“薛红旗大姐,你想好了没有?要不要嫁给我啊?你若嫁我,这镇子我自然就让给你啦。”
“少来,老娘没想嫁人!”薛红旗也不着恼,大声回应道:“别想打老娘主意,谈正事儿……这镇子是我和白水朱八大哥先踩的盘子,曹艹大哥跑来横插一手做个啥?”
“朱八大哥也来了么?”曹艹是知道白水朱八大名的,他眼睛一转,就在薛红旗身边找到了朱元璋,赶紧见礼:“哎呀,没注意到白水朱八大哥,真是小弟的不是……嘿,都怪我这双眼睛,只追着女人看,倒叫朱八大哥见笑了。”
朱元璋在马背上抱了抱拳:“客气了!曹艹大哥,上次你和三十六营一起路过黄龙山,咱们没有好好相谈,算起来现在才是第一次正式见面。”
“是啊!”曹艹笑道:“朱八大哥不是在陕*西扎根的么?怎么也来山*西了?”
“陕*西不好混啊,洪承畴、曹文诏,难啃的骨头一根接一根的来,我只好到山*西来避避风头啦。”朱元璋笑道。
“原来如此!”曹艹立即就信了,因为朱元璋说的理由合情合理,没有怀疑的必要。
他转了转眼,扫了一眼后面的镇子,然后笑道:“朱八大哥想要这个镇子?”
“是啊!还请曹艹大哥高抬贵手,把这镇子让给我吧。”朱元璋先礼后兵。
“没问题!”曹艹居然立即就答应了,连犹豫都没有一丝,他涎着脸道:“既然是朱八大哥要这镇子,小弟当然拱手相让……”
“吓?这么简单他就让了?”王二、苗美、薛红旗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还以为要打一仗呢。就算不打一仗,至少也要吵个面红耳赤。”
“所以我就说了,这个人不简单。”朱元璋心中暗叹,不愧是明农民起义的核心人物,这人确实很懂得顾全大局,他为了不与我发生争执,避免义军内斗损耗实力,所以才当机立断地放弃了这个镇子,这样的人物,确实有青史留名的资格。
要知道一个镇子摆在面前,那就是一块大肥肉,可以抢钱抢粮抢女人,要把这东西让给别人,是需要相当大的定力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得到。假如换成李自成或者张献忠在此,那是宁可打一仗,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也是非要这镇子不可的,但是换成曹艹罗汝才,他却脸色都不变,就供手让人……这份从容与气度,确实非同凡响。
难得的是,曹艹的手下居然也没有跳出来反对,这种把自军的肥肉让给另一只军队的做法,就算头领同意了,手下的士兵也未必会同意,说不定会跳起来反对头领的决定,导致内部的不和谐,但是曹艹说出了让镇子的话之后,他身边的小头领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他非常的得人心,至少他的手下们对他的命令没有一丝违抗的意思。
“那就多谢曹艹大哥了!”朱元璋认真地道:“算我欠你份人情,将来有机会必定奉还。”
“客气了,同属义军一脉,为了个镇子伤了和气怎么成?”曹艹呵呵笑道:“再说了,今天我得见薛红旗大姐的风采,这双眼睛真是大饱眼福,就凭这个,丢掉十七八个镇子也不冤枉。”
朱元璋以外的头领们一阵哑口无言,这曹艹看起来倒是个人物,但是一对上薛红旗,怎么尽是说这种自损英雄气概的话?
他们这就有所不知了,曹艹罗汝才虽然是个人物,但却也有一个巨大的缺点,就是好色!这家伙在揭竿起义之前是个很穷很穷很穷很穷的穷光蛋,连娶媳妇的能力都没有,当上义军首领之后,罗汝才最重视的一件事,就是娶媳妇!
他自揭竿起义到最后被李自成暗算为止,总共娶了上百名媳妇,个个如花似玉,而且他还不怕辛苦,不管走到哪里都把自己的所有媳妇儿都带上,花在哄女人身上的时间比争霸天下还要多,温柔乡是英雄冢,胸无大志的他最后死于枭雄的暗算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娶个三妻四妾什么的,或者养十几个花瓶在家里什么的,与罗汝才比起来简直弱暴了,起码要《萌娘三国演义》那种把全天下美女都娶进门的主角才能和罗汝才比比艳福。
所以这家伙一见到薛红旗,腿就发软,话题全奔着薛红旗去。
“朱八大哥,薛红旗大姐,相见即是有缘,咱们三个坐下来喝几杯如何?”曹艹大声笑道:“先别管这破镇子,反正都是你的了,咱们找个地方喝喝酒,聊聊风花雪月,何等快活?”
“这……”薛红旗不是很感冒这家伙,尤其是看不惯他那张嘻嘻哈哈的脸,她是巾帼型的女人,喜欢的男人也是英雄豪杰型的,像曹艹这种男人,在她眼里简直像条蛆,顺带一提,许人杰也是一条蛆……但是曹艹这条蛆同时也是一只大军的首领,于情于理于江湖规矩,这酒也必须得喝,只好苦着脸转头过来看朱元璋。
朱元璋压低声道:“喝几杯吧……和他搞好关系没有坏处!而且可以借他之口,把咱们今后混山*西的消息传播出去,闹得大点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