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么。”秦奋轻点着手指,很快想到了一种符合常理的大致可能,“看样世界声望是和击败对手的强弱与名声有关的,那酒保既没有名气,本身又没什么力量,之所以给出两点声望,恐怕还是和MR2号扯上了关系的缘故。”
“按常理推断,击败越是强大与有名的敌人,声望获取的就会越多越迅速。”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没有名气,谁知道你是哪根葱?
比如秦奋他们此刻的‘名不见经的传流浪者’身份,就因为没有名气,以至于一个酒吧的酒保都敢黑他们。
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秦奋一开始的打算其实是‘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不过看样子以后行事势必要高调些了,一来是因为他有足够的实力,二来则也是为了之后的布局和规划做准备。毕竟声望越高好处越多,那么就越是有用处。
说话间,两人已经转到了两条街外的黑寡妇酒吧。
虽然夜色已深,街上冷清的连条鬼影都没有,但酒吧的热情已经透过薄薄的木门传递了出来。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做海盗这行,都是将头别在裤腰带上,又长年累月的在海上跑,心理上的疲惫与身体上的压抑可想而知。酒吧恰好是释放压力的最佳场所之一。
海盗们有了钱自然不会攒起来,而是去狂瓢滥赌,几乎所有的海盗头子也很赞成这一点。因为只有手下将钱花完了,才会有动力去拼命杀人抢劫赚钱,人一旦钱太多,那么考虑的事情就多了,女人,老婆,田产,爵位……
就拿现实世界里面来说,你见过几个百万富翁跑到街头上面打生打死的?古惑仔里面的大哥蒋天生又是包女明星又是去外国旅游,你看他去不去打打杀杀?正因为如此,身手生疏了才非常不幸的被人给追上做掉啊。
从外表看起来这酒吧很小,营业面积应该还不到二十平米,但进入之后才发觉里面的空间异常宽大。
厚实的橡木桌子已经看不出年代了,上面包裹着一层明亮的包浆。尽管是白天,但还是点着白色的蜡烛,燃烧在了包着白锡的实木烛台上。旁边的墙壁被时间风蚀,显得破烂不堪,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红色的砖头,梁柱上甚至有被蛀的迹象。在酒保的身后的装饰品是许多横七竖八的空酒瓶,旁边的窗棂也呈现出了独特的海盗与港口城市的风格。
这时代的酒吧通风向来是值得诟病的地方,一走进酒吧,被街道上的海风清洁了老久的鼻子里面,就被灌入了一股脚臭、酒味、汗臭味和劣质脂粉味混合在一起的气息,让人有些头晕目眩。
酒吧里面的温度应该比外面要高五六度,昏暗的光线下,人声鼎沸,有的人正在哭,有的人正在笑,还有醉汉在和陌生人殴斗,“噼噼啪啪”的拳脚到肉声络绎不绝。
这个酒吧的环境要比之前的好上许多,环境也显得清幽。酒保是个有着紫色长发的女人,她穿着到小腿的紧身棉袜,黑色的弹力背心遮不住饱满的胸部,小麦色的肌肤闪烁着健康的光泽。看到秦奋和霓裳走了过来,懒洋洋道:
“要喝些什么?”
霓裳扔下两张钞票:“两杯啤酒,分量要足!”
酒保收下钱,随手推了两杯啤酒过来,然后便和一名男子调笑起来,显然秦奋和霓裳还入不得她的法眼。
“诶,被无视了。”秦奋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两人端起啤酒,在酒吧里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角落中气质颓然的烟男斯摩格。
这个男人穿着短袖海军制服,露出布满疤痕的上半身,白色的头发根根抖擞,脖子上挂著防风镜,使用武器为海楼石十手。他嘴里叼着两根指头粗细的雪茄,缭绕的烟雾让那一片区域都变得朦朦胧胧。
海贼王中,斯摩格是拥有自然系烟雾果实的烟雾人,可以变成烟雾,烟雾可实体化、困住敌人,同时也是故事中首位登场的‘自然系’能力者,他的惯用武器为一把顶端镶有‘海楼石’的十手。除此之外他还是个老烟枪,喜欢抽雪茄,可以一次抽两支以上,连身上都配戴了很多雪茄,爱车是以冒烟作推动力的水陆两用三轮摩托车‘比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