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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最强的神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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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急切的想要把玩手中燧发枪,也没与桂国玺多聊,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将引药倒入引药锅,合上引药锅盖,拧开装发射药的小瓶,将发射药从枪口倒入,在将弹丸从枪口装入,接着从枪管下抽出通条,插进枪管捣实弹丸和发射药。

搞定这一切,李翔站在河畔一百步之外,对着准心,瞄着河旁巨石上的鹅卵石,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烟雾大作。

引燃的火药发出了一阵烟尘,李翔还是第一次捣鼓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枪支,没有想到会有如此情况,硝烟都进到眼睛里去了。

到河边用清水洗去眼睛里的灰尘,这才来到河边看自己的命中率,这一枪并没有如他所愿的击中鹅卵石,而是打在了巨石的右下侧,偏了足足一尺。但坚硬无比的巨石,硬生生的让铅弹打出了一个坑洞,如此威力绝非弓箭能够做到的。

李翔对于这一枪完全在意料之中,并没有任何的不满。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后世的枪械因为力量极大,打出去的子弹在一定距离里几乎是直线的,哪怕是遇上了大风,受到的影响都是有限。

清朝这个时期的火枪还是依靠火药发力,铅弹也比不上后世的子弹。一但铅弹出了枪膛,便失去了控制。铅弹没有稳定气流的尾翼,故而超过了一定的距离就变得极难控制,会大幅度的受到风力的影响,偏离准心。

论命中准确率,即便是这个时候最精良的燧发枪远远比不上弓箭。

不过与燧发枪相比,弓箭也存有极大的不足,就如初次与胡德帝相遇,胡德帝能够凭借一双肉掌接他射出去的箭羽,换做是子弹,他就算有本事接到,子弹也会在他的手心穿一个洞。

弓箭一但对上刀盾兵,身披重甲的步卒,或者身披锁子甲的骑兵,威力即会大减,遇上了西方的板甲,更是成了无用之物。但火枪不一样,火枪有着极强的穿甲能力,完全不虚任何铠甲。最关键的还是威力,铅弹是一种几乎和臭名昭著的细菌武器相匹敌的武器。因为铅比较软,因此在击中人体后往往将所有动能全部释放出来,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型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数十倍,加上瞬间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压力所造成的损害,那并非是人能够承受的了得。像电视上演的,人中了枪还能生龙活虎的冲杀,都是扯淡,子弹一但打在人的身上,就会有一股类似于爆炸的强大力量,弹头在经过身体时形成的巨大力量会震伤脏器,震波形成的出弹伤口直径有可能达到十数厘米以上!如果是打在头上,创口将更为可怕,它能够将掀飞人的三分之一的头盖骨,当年M国总统肯尼迪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殉国的。

宋朝岳家军有一位猛将叫杨再兴,小商河一役,他以三百战十万,身中数十箭不死,依然能够奋力拼杀。但如果杨再兴中的是铅弹,体魄再强的人,只要中个两三发,铁定完蛋大吉。

故而尽管现在的燧发枪存在着诸多问题,在射程命中上甚至还比不上弓箭,可取代弓箭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凭借这一枪,李翔作为一个枪械发烧友看到了燧发枪的威力,也看到了铅弹与火枪的不足。

他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拉了下来,头发很长,直到鼻尖,看着这一缕随风而动的发丝,脑中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他唯一敬佩的神枪手。

那是在他高二暑假的时候,他有一个超级富二代的朋友,因为都是枪械发烧友很谈的来。富二代的父亲在深圳开了一家射击场,得到国家的允许,里面有十数种枪支,任由会员练习。

那年暑假,富二代邀请李翔去深圳玩,许诺免费任他玩三个小时。李翔没有禁得起诱惑去了,只是短短的一个小时,在熟悉了手中的小口径步枪之后,打破了射击场的记录,余下的时间连续数次在记录上刷新,让他的富二代朋友吓掉了眼镜。当即拜师,表示只要教他枪法,他拿出私房钱来请李翔无限次的在射击场练习。

李翔家境普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满口答应。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完全泡在了射击场里,打破了射击场里所有的记录,而且不断的翻新,以至于远远地凌驾于第二名。

直到那一天,李翔接到了他朋友的电话,说有一个人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就打破了他创下的记录。

李翔不服,重新夺回了记录,但他在不断夺回记录的同时,同一个人正以同样的速度破他刚刚创下不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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