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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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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氏离开了何欢的房间,却忘了带走桌上的书信。何欢没有追出去,只是怔怔地盯着书信发呆。

她没有勇气打开信封,她怕自己看了书信会更加爱他,思念他。她的指尖轻轻滑过信封的边缘,自言自语:“等你回来,我一定要好好问一问你,你为了自己的诺言跳下冰冷的海水,为什么反而要我不守承诺?”

院子内,曹氏看到哭肿了眼睛的陶氏。“大太太,你都听到了?”她回头朝何欢的房间看去,“大小姐一定是入了魔怔。”

“算了。”陶氏摇头,“以后休要再提今日的事。若是再有媒人上门,就说阿欢已经定亲了。”

“大太太!”

“就像欢儿说的,现在逼她嫁人,只会害了她,害了别人。算了,等过几年再说吧。”陶氏擦干眼泪,转身往外走。

曹氏无法理解何欢的爱情,她却是明白的。她和何柏初虽是婚后才认识,但她爱他。即便他已经死了三年,让她另嫁他人也是万万不可能的。这无关守节,而是当一个人的心里住着另一个人,怎么可能与别人同床共枕。

第二天一早,当陶氏看到何欢像没事人一样与何靖说笑,高高兴兴送他上学。她忍不住劝说:“欢儿,昨晚你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你不必强颜欢笑的。”

“大伯母都听到了?”何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已经没事了。”

“怎么可能没事呢!”陶氏一下握住何欢的手,感同身受般说:“你大伯父过世三年了。可我心里还是难受,每天都堵得慌,怨他丢下我先走了……”

“大伯母,喜欢一个人为什么要难受呢?”何欢反手握住陶氏的手掌,摇头道:“我没有强颜欢笑。他说过,看着我笑。他就很开心。我想,他也一定希望,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我能过得好好的。”

“你心里就不难受吗?”

“有时候吧。不过总不能让所有人跟着我一块难受,不是吗?前几天靖弟对我说。我已经不会笑了。其实仔细想想,我和三爷在一起,大半时候我都是高兴的,就是生气吵架,事后想想也是高兴的。不好受的时候,想想那些高兴的事儿,心里就不难受了。”

陶氏怎么都没料到,自己居然听到这样一番话。不管何欢这是故意规劝她。还是出自肺腑之言,她忽然觉得自己太傻了。何柏初对她的好,她心知肚明。她一直生不出儿子。他本可以纳妾的,但他没有。他过继了何靖,就是想让她的生活有一个寄托。如果不是何靖羁绊着她,她大概活不到今日吧?

忽然间,陶氏觉得眼前的迷雾慢慢散开了。生老病死,生离死别本就是世间常态。他们无法控制,那就只能坦然接受。她与其怨恨丈夫先一步离开。还不如好好活着,为他。也为自己。

自那天之后,陶氏没再终日躲在房内。她虽仍旧身穿素服,但不再反对何靖在她的房内插一支红梅。平日里她也会与曹氏、何欢说一两句无伤大雅的玩笑话。

陶氏的变化是极细微的,但大家都感觉到,她不再郁郁寡欢。对此,最高兴的人莫过于何靖。

正月十五,一年一度的元宵灯节,何靖试着邀陶氏上街,陶氏竟然答应了。

大概是因为再不必担心倭贼,今年的元宵节比往年更热闹,街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灯笼,就是卖冰糖葫芦,卖泥人的商贩,也比往年多了不少。

何靖紧紧跟着何欢走在人群中,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并肩而行的陶氏和曹氏,抬头对何欢说:“大姐,这些日子母亲和姨娘都很高兴呢。”

“是啊,新的一年,本就该高高兴兴的。”何欢随口应一句,回头看去。她相信陶氏已经慢慢想通了,不再沉溺丈夫的死,但曹氏眉眼间的笑意,那种她从未在曹氏身上看到过的“少女”般的羞涩,是她不能理解的。转念想想,大家和和气气过日子,她又何必疑神疑鬼呢?

何欢放下疑惑,低头问何靖:“靖弟,我们去买糖人吃吧。”

“那,那是小孩子才喜欢吃的东西。”何靖嘴上这么说,眼睛却巴巴地看着栩栩如生的糖人。

何欢知道,何靖从未吃过糖人。她也不揭破他,只是笑道:“是大姐想吃,你就当陪陪大姐。”

“好,好。”何靖忙不迭点头,拉着何欢走向糖人摊子。

何欢站在人群中,怔怔地看着浓稠的糖汁在手艺人手下变成满脸胡子的李逵,变成五大三粗的鲁智深。

上一次她站在街边看着这景象,那是十多年前,她的父亲还活着的时候。父亲死后,她的人生只剩下两个字:生存。是谢三让她发现,她的内心仍旧是当年的小女孩。只有在他身边,她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人群中,两个过路商旅打扮的男人信步而行,时不时看一眼何欢。喧闹的街市人潮涌动,但他们与何欢总保持着十步远的距离,几乎亦步亦趋。

“大爷,有些不对劲。”罗鹏低头掩饰嘴型,压低声音说:“有两个人一直跟着何小姐,看起来像是练家子。”

沈经纶没有说话,只是失神地望着何欢。她左手牵着何靖,右手拿着糖人,正与陶氏说着什么。她正在笑,灯笼的火光把她的脸颊映得通红。就像是初升的太阳。

罗鹏顺着沈经纶的目光看去,暗暗叹一口气。他们输了,彻底输了。他们在海上的多个岛屿经营了十年,本以为就算没办法夺回皇位,也能在海上自立为王。可谢三就像是对那些岛屿了如指掌,就连气候、风向也掌握得分毫不差。他那些手下更像是亡命之徒,不惜同归于尽与他们搏命。岛上的那些苦工忽然间奋起抵抗,与谢三的人里应外合,他们哪有不输的道理。不过幸好,沈经纶留了后路。他们才能逃回陆地。

“大爷,小少爷正等着您带何小姐回去。属下去引开那两人……”

“她看起来很高兴,我从未见过她这么高兴。”沈经纶突然开口。

罗鹏微微一怔,心中掠过一阵异样,慌忙劝道:“大爷。沈管家临死前说,您一步步走到今日,也是被情势所逼。您手上的银子,足够您带着何小姐,小少爷富足地过一辈子。您终于可以得偿所愿……”

“你知道沈志华为什么会不惜性命救我,又助我假扮沈经纶吗?因为父亲救了他的妻儿,又替他说情。可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若不是父亲。他的妻儿不会有危险,他也根本不需要父亲说情。”

罗鹏呆住了。从没有人知道,沈志华为什么会背叛真正的沈经纶。作为下属。他根本不该知道这些。他表情一凛,急道:“大爷,您没有做错任何事,是先皇无情……”

“她和敏珺是截然不同的。幸好京城的人没有找到敏珺,不然曦言是第一个,敏珺就是第二个。”

罗鹏不知道沈经纶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平静无波的眼眸。他心生不好的预感。他想劝上两句,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喧闹的街市。两人就像是方外之人,除了何欢,再看不到旁的。

不知过了多久,沈经纶突然开口:“谢三和林捕头呢?他们来了吗?”

罗鹏吓了一跳,慌忙查看四周。

当日,罗鹏故意告诉林捕头,主子才是一切的幕后主使,引他去悬崖。那一天,一切都很顺利,他早就在悬崖下,助主子从水底的温泉游到了岛屿的另一侧,用事先准备好的小船划去无人的荒岛。他以为同时跌落悬崖的林捕头和谢三不是摔死,就是冻死在海水中了。

沈经纶没有回应罗鹏的话,只是抬头环顾四周,仿佛在寻找谢三和林捕头。片刻,他突然开口:“待会儿趁着混乱,你把何小姐带去我们落脚的地方。”

寒冷的夜丝毫没有减轻人们欣赏花灯的热情。男男女女正兴趣盎然之际,忽听有人大喝一声:“走水了。”

何欢循声看去,忽觉颈后一麻,失去了知觉。

黑暗中,她隐约听到压抑的呼吸声,她感觉到有人正轻轻触摸她的脸颊。她努力睁开眼睛,只见一轮明月高悬天际,她的耳边只有海浪拍击岩石的声音。她打了一个冷颤,挣扎着爬起身,忽听身后传来了琴声。她转身看去,几乎不敢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皎洁的月光下,六角凉亭突兀地屹立在悬崖上。海风吹起了凉亭四周的白色纱幔,翩翩的炉火上,茶壶中的水蒸气在寒冷的冬夜袅袅升腾,似屡屡青烟。

薄薄的雾气下,沈经纶与往日一样身穿素色常服,端坐在凉亭中央,正专注地抚琴。琴声悠扬曲折,似乎正应和着海浪声,又似替明月伴奏。

“你没有死!”何欢疾步上前,几乎从牙缝中挤出这四个字。忽然间,她急切地环顾四周,高声质问:“谢三爷呢?你把他怎么了?”

沈经纶仿佛压根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他的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整个人与琴声融为一体了。

林曦言曾被这样的景象迷惑,她曾经觉得,他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仙人,不食人间烟火。可是对何欢而言,眼前的男人是她的仇人,仅仅是仇人而已。

“念曦呢?你把念曦藏在哪里了?”何欢质问。她恨不得杀了沈经纶,可她手无寸铁。她的目光落在滚烫的水壶上,一步步走向沈经纶。

沈经纶依旧没有回应,只是专注地弹琴。何欢满心仇恨,她只想知道谢三在哪里。她的儿子在哪里。她伸手欲拎起水壶。

“如果我是你,会等我弹完这曲。除非你永远不想知道,他们在哪里。”沈经纶的声音平淡无水,没有半点情绪起伏。

何欢止住了动作。她恨沈经纶,但她更想知道谢三和沈念曦在哪里。

渺无人烟的悬崖边。一对男女就这样一站一立,相对无言。

如果可以,沈经纶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他甚至希望,他们的生命就结束在这一刻,永远凝固在月光下。

可惜。再长的乐曲终有结束的那一刻。他妄图欺骗她一辈子,但自己做过的事,自己终究需要面对。

“你还记得这首曲子吗?”沈经纶拿起手边的茶杯,轻轻抿一口。茶水已经凉透,冰冷的苦涩味道从他的嘴巴蔓延全身。他再抿一口。慢慢放下茶杯,抬头看去。如他预期的一样,她的眼中只有仇恨。

除了仇恨,他还能期待什么?

沈经纶轻笑,低声说:“十年前,不对,应该说十一年前的冬夜,我在城门附近的客栈看到一个小女孩。她在雪地里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那时候我弹的就是这个曲子。”

何欢紧紧咬住嘴唇。对她而言,没有什么事能够改变他是她杀父仇人的事实。

沈经纶站起身,转身侧对何欢,似陷入了遥远的回忆,慢慢说道:“林曦言,我很快知道了这个名字。也知道了我在不久之前杀了她的父亲……”

“你杀了我的父亲,又娶了我。再杀了我。你现在这是在忏悔吗?”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如果你像爱着谢三一样爱着我。我会不会不忍心杀你。”

“我很庆幸,林曦言死了。我现在是何欢,在谢三爷眼中,我永远只是何欢。”说话间,何欢伸手去拿水壶。

“小心烫!”沈经纶脱口而出。

何欢的手僵住了。水壶的手柄上并没有抹布,她就这样伸手去拿,非脱层皮不可。

沈经纶看她一眼,接着说道:“我想了无数次,我推测,我大半还是会杀了你,除非我能预知,一旦你死了,整个世界就会失去颜色。”

何欢冷笑,一字一句说:“不管你说什么,与我而言,你只是我的仇人。如果我手上有刀,一定马上杀了你……”

“我知道。”沈经纶微笑着注视她,“任何事都需要付出代价。”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迎娶林曦言,是‘沈经纶’很想做的一件事,甚至是他不得不做的一件事。我杀了林曦言,这是先皇的嫡长孙不得不做的一件事。我杀了沈经纶,是他背叛了我的父亲,我不得不替父报仇。我意图谋反,是废太子之子不得不做的一件事。我有太多的‘不得不’,注定我不能像谢三一样,与你坦诚相对,也注定了你不可能爱上我。”

“是,你有你的‘不得不’,你迫不得已才杀了我,把我的人生弄得支离破碎,是我倒霉才遇上你,可千千万万无辜的百姓呢?他们敬你如神,你对他们有半点怜悯吗?你滥杀无辜,不惜屠城只为那遥不可及的皇位,只有冷血的人才能做出如此残酷的事情。”

沈经纶微微一怔,眼中露出复杂的神色。他低语:“无论我说什么,我们都只是仇人,是吗?”

“是。”何欢毫不犹豫地点头。

沈经纶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坐回石凳上,指尖轻抚琴弦,慢慢摩挲。

不知过了多久,何欢恼怒地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世上的事,从来不是我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何欢看到,鲜血正从沈经纶的指尖滴落。琴弦割破了他的手指。她无言地看他。

一滴,两滴,三滴,鲜血染红了琴弦,濡湿了暗红色的琴身。沈经纶知道,何欢看到了,但她并不在乎。就像她说的,若是她手上有刀,她一定会亲手杀了他,可是他又怎么舍得她的手上沾染鲜血呢!

“看来敏珺才是唯一真正爱过我的女人。”沈经纶讥讽地轻笑。突然间,他站起身,对着何欢的身后说:“你终于来了。”

何欢尚未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就见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快步冲向沈经纶。不待她回过神。她只听沈经纶闷哼一声,续而冲着她微笑,表情仿佛在说,我终于解脱。

“哈哈哈,我终于报仇了。”林捕头凄声大笑。他一手抓着沈经纶的肩膀。一手拔出鲜血淋漓的匕首,“我报仇了,我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去见他们了。”他高举匕首,朝沈经纶的胸口扎住。

“等一下!”

“住手!”

何欢不想知道,是谁用匕首抵住了自己的脖颈,她只知道。一旦沈经纶死了,她就找不到儿子和谢三了。她对着林捕头大叫:“你不能杀他,只有他知道念曦和三爷在哪里!”

林捕头哪里听得到何欢的声音,匕首径直插入沈经纶的胸膛。

罗鹏眼睁睁看着主子倒下。他的眼中闪过一抹阴狠。只要他轻轻动一动右手,何欢立马就得替主子陪葬。可是主子千辛万苦回到蓟州。竟然只是为了弹最后一支曲子给她听。

就在罗鹏迟疑的瞬间,林捕头已然转过身。他满脸胡子,眼睛血红,指着罗鹏说:“放开她,我是捕快,我保护不了妻儿,我得保护蓟州的百姓。”这是谢三对他说的话,是这句话一直支撑着他活到今日。

罗鹏眼见主子倒在地上呻吟。根本无心恋战。他一把推开何欢,欲上前救治,却被早已陷入疯魔的林捕头拦住了。

何欢顾不得其他。跌跌撞撞跑向沈经纶,双手用力按住伤口,急促地问:“念曦呢?谢三爷呢?他们在哪里?”

沈经纶勉强睁开眼睛,失神地看她。

“你把他们藏在哪里了?”何欢质问。

“念曦……他们都在我和曦言……初遇的地方……”

“那谢三爷呢?”

沈经纶的脸上露出最后一抹惨淡的笑容。他拼尽全身的力气,断断续续说:“告诉他……他赢得那么容易……因为……因为我……不屑……用我和曦言的儿子……威胁他……谢三,你来了。”他突然转头看着亭子外面。

何欢慌慌张张站起身。循着沈经纶的目光看去。满天飞舞的白色幔帐挡住了她的视线。她大步上前扯开幔帐,亭子外空无一人。她手上的温热鲜血印在了纯白的幔帐上,似嫣红艳丽的牡丹。

沈经纶仰天躺在冰冷的地上。他想最后再看她一眼。但他的视线已经模糊,只能隐约看到她的侧脸。他挣扎着伸出右手,抓住地上的细绳轻轻一扯,滚烫的茶水与烧得火红的木炭朝他的脸颊迎面扑来。他闭上眼睛,坦然地迎接即将来临的锥心疼痛。

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唯有毁了容貌,他才是沈经纶。这是他能够为他们母子做的最后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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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经纶死了,林捕头杀死了袁鹏,力竭倒地。何欢这才想起,除了沈经纶,林捕头同样与谢三一起落海。她转身奔向林捕头,跪在冰冷的岩石上,焦急地问:“林捕头,谢三爷去了哪里?求求你告诉,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这一刻,沈经纶的生死对何欢而言无足轻重,她只想证实,谢三还活着。

林捕头双颊深陷,赤红的眼睛早已失去了焦距。他睁大眼睛看着高悬天际的圆月,嘴里喃喃自语:“今儿是八月十五吗?月亮怎么这么圆?”

何欢呆住了。月亮很明亮,可她竟然看不清林捕头的表情,仿佛他的灵魂已经不在躯壳中。“林捕头,你伤在哪里?”她试图替他检查伤口,可他全身上下并不见流血。

林捕头只是一味盯着皎洁的明月,慢慢的,他笑了。那由心而发的笑容,仿佛看到了久别重逢的挚亲。

何欢不敢说话。眼见林捕头费力地伸出右手,颤巍巍在怀中摸索,她帮着他翻开衣襟,掏出一个粉红色的发辫。发辫又脏又旧,沾染着斑斑血迹,可林捕头就像是捧着最珍贵的宝石,把它紧紧捂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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