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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输了。
输得很惨。
在装备碾压、人数碾压的前提下,配上了上千士兵的性命。
也包括他的朋友,那位老妪的儿子。
他叫李军,小时候跟顾清景在黑箱子里一起挨揍的发小。
他是野种,他是瘸子,自小便被周围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李军有个梦想,那就是当兵。
他说,等他当兵了,穿上军装了,就在也没有人敢骂他打他了。
他说,他愿意扛着枪保家卫国,把自己的热血洒在祖国的疆土上。
可这个原因基本上是没法实现,部队不会收一个瘸子,尽管他只是走路时稍微有一点点异样。
直到顾清景被顾家人认回,他才终于有了这个走后门的资格。
顾清景记得那天他特别开心,穿着新军装勉强自己用最正常的走路姿势在城里绕了一圈。
离城赶赴战场之后,他们站在城外的山顶回看这座城市。
他把拳头放在心胸,在受尽折磨之后依旧用热爱的眼神望着这一片故土。
“我会守护好我的国家。”
顾清景心想,我也是。
可是结果呢。
他最好的朋友那一腔滚烫的热血洒给了废材上司的榆木脑袋。
李军的脸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打转。
他有时温柔地笑着:哥们儿,谢谢你带我参军,帮我完成了我的梦想,就算死在这里我也不觉得遗憾。
他有时面目狰狞,掐着他的脖子声音凄厉的质问:是你!是你!是你害死了我!
顾清景从噩梦中清醒,睁开一双醉眼后发现有人正伸手解着他胸前的纽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