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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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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好几日,秉持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就躲入空间等待危机转移,顺便沐浴净身除臭。幸好,芳龄十二岁,胡子还没怎么冒,暂时不用跟这个时代争辩刮胡子与孝道的议题。

由于属于清秀型外表,所以温淳安决定走斯文路线,武功要练,练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保命,还有英雄救美时,能派上用场。

男人总要有一点长处,才能让女人看中你的人,而不是你的钱袋。不然,哪一天睡着后,被女人斩脖子,然后卷款潜逃,岂不是太过呜呼哀哉。

大汉小政府年代,黑户数多不胜数。豪强仕绅总要隐藏几个黑户来帮他们做事。这个抽人头税的小政府时代,黑户是必然。路边多几具尸体,多半也是拖出去埋了了事。至于追查杀人凶手?呵呵,那要看背后能带来多少好处。

人命有时候大如天,有时候如蝼蚁。所以温淳安虽然性子闲散,却也不努力做点引人注意的事。他不希望来人世走一遍,连一点建树都没有。就算以后被背书的学生骂,他也心甘情愿。反正不背老子的名字,也要背别人的名字嘛!

“这里好像之前走过?我还记得这条河,那座光秃秃的大干山。我记得,我吃了苹果,把果核丢在一颗象皮树旁边,我找找……”

又经过一轮打带跑,温淳安又抓到一只没见过,肉按起来颇厚实的野味。温淳安也不当一回事,物竞天择,说不定这只长耳短脖四蹄动物因为太好吃了,老早就被人类还有各种动物猎杀到绝种。来不及记录到后世的生物图鉴。

谁叫它要跟他抢他刚烤好的鱼,当强盗得付出生命的代价。刚好带出来的肉,吃的差不多了。

都在山林里走了六天,还出不去。要是燕若雪,六天的时间都足够到附近的城镇了吧!

提着被他打昏的野味,来到河边,找到象皮树,看到果核,温淳安的眼泪差点掉下来。这六天连一个人都没有见到的生活,让他想起那些烦人的花痴女孩,还有老是扳着年的燕门村三老。还有最喜欢跟他抢食的墨家传人们。也担心,这么多天过去了,燕若雪有没有回家,或者正在某个地方,等人去援救。

有些会发生在女人身上的事情,温淳安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他固执地认为,燕若雪只是被骗了,被关了,回不了家。

将泪水挤回眼眶,一直期待自己成为无所不能,天上地下惟我独尊第一好男儿的温淳安,不得不承认自己第一个弱点。原来,他竟然是路痴!

为什么以前都没发现?

温淳安觉得这一定不是天生的,一定是宅出来的毛病。以后真的得多出门走走,钓一些纯情可爱小妹妹回家。

出门前,三老给他恶补了一些大汉人民常识。温淳安差点哭了。原来,这时代,想找到纯情可爱小妹妹,还得赶时间趁早啊!就算不想嫁,依法规也要罚款。一般普通人家,还付不起罚款。而大户人家更流行订娃娃亲,老早就把娃娃推销出去了。

不是说娶不到成熟一点的妻子,而是这些妻子,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都是人家用过的二手货。

穿越前的温淳安,的确是一个喜欢淘一些便宜的二手货,把更多的钱用在吃美食。可是对女人,他还是颇爱好一手货。

可惜,物超所值的一手货在穿越前那个年代,愈来愈难得。就算有,也要价不斐。

大汉男人热爱熟女,温淳安在大汉也算老顽固一类的人物了。

“记得师父说过,这次她要去的不是土垠县县城,而是?县县城。”再次从怀里抽出那张已经皱巴巴的手绘地图。寻找地图所指示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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