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墨,你生病了吗?”,
“没有...只是昨天睡得晚,有些困”,
陈墨打了个呵欠,心里忍不住把郑元问候了一番。
昨晚说好吃点东西就回去的,结果郑元喝了酒就打不住,一直喝到凌晨两点...好吧,似乎也不能完全怪郑元,其实是因为他和陪郑元喝酒,由于有“自然意志”的缘故,酒精在体内积累到一点的量,当他感到头晕的时候自然意志就把体内的酒精给分解了。
郑元见他怎么也喝不醉,心中大奇,他怎么也不信自然意志还有这种神奇的功能,不信邪的和陈墨拼酒,结果就喝了个烂醉如泥,最后还是陈墨把他给背回去的,看他的样子估计要睡到中午。
他当然不知道这个时候郑元已经醒了,正坐在床上感慨道:“自然意志...真是神技啊,我也要兑换一个”,
......
“是和谁出去玩了吗?”,
季莎莎眼珠转了转,变得八卦起来。
“嗯...和一个朋友”,
“朋友?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怎么了?”,
“嘻嘻,没怎么,晚上见”,
季莎莎开心地挂掉电话,从衣柜里取出一条经典款的小黑裙,她的脸不是anny的那种可爱风格,而是显得有些妩媚的御姐风,这条小黑裙正好能勾勒出她身上的这种气质。
穿上小黑裙,束好头发,别了发卡,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这种素颜妆再也找不到一点瑕疵才满意地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坐在沙发上@了周诚,让他晚上和陈墨一起过来。
说起来,和陈墨认识这么久了,但有一些东西她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拿捏;有的时候她觉得似乎应该把友情升华一下,变成爱情了,但更多的时候又觉得时机还不成熟。
小的时候季莎莎家里有些重男轻女,父母给弟弟报各种补习班,不惜一切代价把他送进县里最好的学校。对她则松懈许多,初中以后她学习成绩普普通通,父母也没有再强求,给她报了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后来成绩和她一样普普通通的弟弟则花了家里近七千块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那个时候县城里一般职员的工资只有一两千,七千块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了。
也许陈墨也不知道,那一段时间里季莎莎的妈妈经常对她和弟弟说的就是“你看人家陈墨......”,后面接的自然就是陈墨多么听话懂事,成绩怎样云云,甚至陈墨还给她补过一段时间的课。
现在想起来,许多事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有些讽刺的是,曾经作为同龄人榜样的好孩子陈墨大学毕业后一个月拿着几千块的工资,成为一个普通的小白领,不知未来在何方;而高中就辍学成了小太妹的她却掌握着远超过他的资源,也拥有比他更多的选择....
她从来也没有因此而看低过陈墨,在她的心中,陈墨已经是点在心上的一点朱砂。
而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似乎应该让友情适当的升华一下了。
“好像应该买一点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