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莎多了个小伙伴,一个身材爆好的巨大萝莉,虽然不会数数,也不会认字,但是跳舞很厉害。在到里约热内卢的路上,弗朗西斯卡不但从蒂亚那里学到了弗朗明哥舞,还硬是教会了艾瑞莎桑巴。
发现这小丫头真的很天真烂漫,而且对joe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时候,蒂亚也不排斥她了。“这可怜的孩子,就是个流浪舞者的命。弗朗明哥的冷漠、傲慢和忧伤,桑巴二百五一样的开朗,她都能够用身体的弧度和节奏很好地表现出来。”
“是吗?我不知道。”joe很明智地装傻,“不过看起来,她不想是个孩子,总给人一种历尽红尘的感觉。”
“用人类的眼光看,她已经是个年近花甲的老人了。传说中,如果没有灾难的话,精灵可以活到**个世纪那么久,所以她确实还是个孩子。”蒂亚美美地吃掉一颗joe递过来的果子。
“她是个精灵吗?耳朵不尖啊,圆圆的,还挺可爱。”joe根据误差极大的插图说。
“她是混血,如果是和矮人混血的话,耳朵有可能是这样的。真是好奇她成年之后有多高,如果她兼具矮人的力量和耐力,与精灵的灵巧和魔力,那将是个非常强大的魔法战士。”蒂亚不高兴地瞟了一眼老公,见他暂时没露出猪哥嘴脸来才不和他计较的。
“混血的好处这么明显吗?”joe对精灵产生了点兴趣。
“这只是概率极小的情况,大多数混血的孩子因为魔力的冲突根本就不能出生,即便出生了,也可能具有非常明显的缺陷。退一万步说,万一有像弗朗西丝卡这样几乎完美的混血,也会被部落和家族视为不祥而驱逐的。”
“也是,太强大了,总是个不安定的因素。”joe理解地点点头,“对于我们家艾瑞莎来说,有个强大的小朋友应该不错。”
而这个时候,艾瑞莎正在和弗朗西斯卡一起打猎。
“把你的那只硬毛老鼠收起来!它太臭了,把猎物都吓跑了!”背着长长的藤条弓的少女气呼呼地咬了一口手里的果子,然后顺手把剩下的大半个给扔了。
“它是针鼹,不是硬毛老鼠!而且,它有名字的!”艾瑞莎像只老母鸡一样把一个海胆一样的肉球藏在身后,自从吃了一块地行毒牙龙的肉后,这小家伙也不找妈妈了,直接呼呼大睡,连水也不喝了。
“名字?什么名字?你从来就没有叫过它两次一样的名字,从苹果、香蕉、到葡萄,提子,还有橙子,橘子,你怎么不说西瓜、木瓜?”
“哼!要你管,我还要叫它皮萨、起司、苏打、蛋挞!”
“你敢叫一个不能吃的名字么?”弗朗西斯卡抓住藤条晃了一圈,落在地上后还扭了几下腰。
艾瑞莎不服气地翻了个白眼,“他这么圆,不叫它能吃的名字,那叫什么啊。”
“说得也是,不过,这家伙太臭了,带着它肯定打不到猎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