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晧然回到家,通常都直接走回后面的庭院,回房间将官袍换下来。然后就像个老爷一般,在房间或客厅呆着等晚饭,反正绝对不会进厨房。
虎妞却恰恰相反,她通常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有时会帮忙打下手,有时则会亲自下厨,对自家厨房亦是了如指掌。
有一次,她说缸里的米少了,起初林晧然还不相信,但结果真给她捉到了那个小偷。
原来是小金贪玩,它偷米洒在屋顶上面吸引麻雀,然后捉麻雀戏耍。
虽然小偷被抓到了,但林晧然却是极为疑惑,这米缸的米少说有数十万颗,这丫头还天天数着不成?
询问虎妞后,他才得知其中的玄机。原来虎妞做饭的时候,经常会用麻棍子度量米的深度,若米无缘无故下降,那米缸的米肯定是被偷了。
其实虎妞不是要防着谁,而是她养成的持家习惯,时刻清点着自家有多少东西,断然不会成为月入五千却花六千买化妆品的女人。
由于他们今天回来比较晚,所以晚饭已经准备妥当。
林晧然换好衣服到客厅时,香喷喷的饭菜端了上来,有着一道松江鱼,这是虎妞所喜欢的美味。
虎妞看到摆上来的松江鱼,漂亮的大眼睛当即发亮,便屁颠颠跑去盛饭。
“虎妞,你不要叫虎妞,直接叫馋猫得了!”林晧然接过管家送过来的饭碗,朝着急匆匆盛饭的虎妞取笑道。
虎妞端着饭碗走回来,仰起那张大饼脸,可爱的鼻子轻哼一声,骄傲地说道:“我喜欢吃鱼,但我更喜欢吃鸡腿,所以我还是虎妞!”
林晧然明白了她的逻辑,当即有些无奈,这丫头有时候却是不笨。
阿丽端着饭回来,看着林晧然吃瘪,眼睛亦是藏着得意劲,嘴角还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不得不说,这个冰山般的女人笑起来确实好看。
只是林晧然的注意力全都在虎妞身上,所以没有瞧到,看着虎妞将筷子伸向松江鱼,直接夹起最美的鱼肉,便又是说道:“吃鱼看出身!第一筷子夹鱼肉的,肯定是小家子出身;富家千金吃鱼,一般都是挑着鱼眼、鱼尾来吃。”
“我才不学她们,我觉得哪里好吃就夹哪里!”虎妞将嫩白的鱼肉塞入嘴里,扒了一大口白米饭,痛快地朵颐道。
林晧然深感无奈,已经慢慢地看懂了虎妞,这个丫头的可爱外表给人听话、乖巧的感觉,但骨子里却是“我行我素”。
若是她认为朝东是对的,则会坚持走下去。
其实亦是如此,若她真是听话、乖巧的性子,恐怕会被老族长劝住,绝对不会贸然选择上京,亦不会在中途还敢将赵东城夫妇搁下。
这种性子是好事,但亦是坏事。像这丫头的性子里存在着太强的正义感,而林晧然想要改掉她这个大毛病,恐怕亦是很不容易。
“真香!”
林晧然正要跟着动筷的时候,身穿着素白色道袍的吴道行大步走进饭厅,葱头般的大鼻子颌动,直接走到桌子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