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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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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秋暑未褪时节,每个人穿得都非常单薄,因此脱掉常服之后,傅友德立刻露出一身虬结的腱子肉,徐洪三羡慕地扫了两眼,笑呵呵地上前帮忙,“这套软甲分为三层,除了最外边的一层乌钢软丝外,里边还依次衬了一层鲁绸,一层棉布,即便不套里衣,也能直接穿戴,并且还能透气,远比板甲凉爽。”

一边骄傲地做着说明,他一边飞快地上下移动手指,片刻功夫,就将傅友德给打扮了起來,正所谓人的衣服马的鞍,新铠甲一穿在身上,傅有德立刻好像脱胎换骨,整个人从内到外透着英气,令旁观者为之好生目眩。

“还有头盔、战靴和战刀。”徐洪三又从近卫们手里接过一个托盘,将其放在傅友德脚下,“大小都是根据傅将军以前留在我们大总管那里的尺寸配的,应该刚刚好。”

上次从朱重九那边领铠甲,还是去年秋天的事情,当时傅友德奉赵君用之命,带着五千兵马來协助淮安军南下,自恃有功,觉得无论从朱重九手里拿什么东西,都理直气壮,所以根本沒将那一套板甲当作什么贵重之物,却万万沒想到,时隔一年多,朱大总管手里,居然还留着自己当时所选之物的尺寸,每一件,都分毫不差。

“刚好,傅某已经很长时间沒有亲自上阵杀敌了,今晚有了这套盔甲,正好去为大总管斩将夺旗。”有些话,心里知道就行了,根本不用说在明处,傅友德干脆利落地戴上头盔,更换战靴,随时准备提刀出战。

“丁某今夜,愿与傅将军结伴而行。”丁德兴也迅速吸了几下鼻子,在其他几名侍卫的服侍下,迅速脱掉宿州军的常服,换上淮安军的软甲。

与以前拥有过的板甲相比,金丝软甲在份量上,至少轻了七成,并且手肘、膝盖,腰肢等处皆可以轻松以任何角度弯折,对灵活性的影响微乎其微,正适合他这种武艺娴熟的猛将,穿在身上,简直是如虎添翼。

“徐某本领低微,今夜我家大总管的安全,还要多多拜托两位。”见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都换上了淮安军的装扮,徐洪三也不客气,拱拱手,低声请求。

“徐将军放心,除非我们两个都战死了,否则,绝不会让人伤到大总管一根汗毛。”傅、丁二人郑重点头,回答得异口同声。

到了此时,他二人所想的,已经不是今夜的跨海奇袭能不能得手了,而是无论遇到任何情况,都不辜负徐洪三的请托,不辜负朱总管这番国士之礼,毕竟全天下找不到第二支淮安军,也找不到第二个,匆匆见过几面,就敢把性命交给自己的英雄。

“那徐某就不多废话了。”徐洪三上上下下打量了二人一番,笑着点头,“今天船开得有点儿快,差不多再有半个时辰左右,咱们就能进入胶州海湾,届时,十五艘战舰会一道抢滩,请二位将军务必做好准备。”

说罢,又将右手举到额头边,冲傅、丁二人行了个怪模怪样的礼,然后转过身,带领着一众近卫快步离去,只留下地上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东一件,西一件,凌乱的摆在二人眼前,好像二人先前的心情。

“这身金丝软甲,穿起來很舒服。”傅友德沉默了片刻,弯腰将自己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一件件拾起來,仔仔细细摆在了徐洪三留下的木托盘中,无论过去在徐州军中有多少遗憾和辉煌,今后都像这些旧衣服和靴子般,跟他傅友德彻底无关了,他现在不是宿州军的弃将,而是淮扬大总管帐下一卒,只要大总管旌旗所指,就会奋勇向前,百死而不旋踵。

“这刀也不错,丁某使着正顺手。”丁德兴笑了笑,顺手抄起徐洪三留下來的秋水雁翎刀,于灯光下慢慢擦拭,(注1)

刀也是全新的,用的是淮扬工坊特有的冷锻技术,刀身长四尺,柄长七分,二分宽窄的刀体呈均匀的三角型,正反开刃,上面还锻压出了四条血槽,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在刀身下部靠近椭圆形刀镡位置,则清晰地铭刻着四个银钩铁画的汉字,“还我河山。”

注1: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南宋军器监开始新造一种刀类兵器,因其形如大雁的翎毛,故命名为“雁翎刀”,刀长在90cm上下,宽4cm,从刀身三分之二处向上弯曲,正面全刃,反面从首部向下开刃十五cm左右,有两至四道血槽不等,为军中利器,民间禁止制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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