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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镇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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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隔着一堵院墙的稚圭眼中,陈平安坐在小板凳上,摇摇晃晃,像是在打瞌睡。

可在剑修曹峻那边的感知中,陈平安的神魂剧烈震荡,江水滔滔,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火红狐狸站在曹峻肩头,调侃道:“那块剑胚虽然不知来历,但是可以确定,品秩极高,便是我都要眼馋,你不过是吃了点小亏,就放弃?这可不像你曹峻的行事风格。”

曹峻往隔壁院子丢出瓜子壳,摇头道:“不抢了,老曹说得对,近期宜静不宜动,人死卵朝天,命没了,一切白搭。”

火红狐狸蛊惑人心道:“事不过三,还有一次机会,搏一搏,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你曹峻既然早年跌了个大跟头,给人把你的心湖搅成了一滩烂泥塘,害你修为阻滞不前,如今不剑走偏锋,怎么成大事?”

曹峻默不作声,只是低头嗑瓜子,眼神晦暗。

曹峻自出生起,就享有大名,本是南婆娑洲百年一遇的大剑仙胚子,在心湖之内,先天生成的一缕缕纯粹剑气,亭亭玉立,恰似满湖荷花,只需要等待含苞待放的一天。只是后来遭遇一场变故,被一位巅峰强者硬生生打烂心湖,剑气凋零得七七八八,沦为枯荷。

从此曹峻就沦为整座南婆娑洲的笑柄,昔年被他远远抛在身后的同辈剑道天才,如今一个个超越曹峻。

火红狐狸哀叹一声,用爪子拍了拍曹峻的脑袋,“可怜的娃。剑道根基崩碎,前程毁了,这么多年,就连跟老天爷掰手腕的心气都没有了。”

曹峻略微讶异,扭头望向少年祖宅,“这家伙心性很不错啊,之前竟然半点看不出,竟然给他找到了自己的方便法门。”

世间很多事情,对于见多识广的山上神仙而言,不会吓人,但一样会觉得有意思。

火红狐狸亦是微微惊愕,一个蹦跶,跳到了曹峻脑袋上,伸长脖子望去,凝神观摩少年与剑胚在体内角斗的气象,轻声道:“嗯,类似佛家的拴马柱,帮着少年的神魂小舟,起到了船锚的作用。这少年身躯破败,缝缝补补,能够走到这一步,殊为不易。但是能够降伏那块剑胚,还不够。曹峻,你在被人坑害之前,太过顺遂,之后又太过坎坷,说不定少年今天的经历,会成为你修行路上的一点启发……”

曹峻不再微笑示人,收敛了全部笑容,脸色凝重起来,

修行,天赋大小,好比祖师爷赏饭吃的那只碗,即便有些人的碗很大,可如果里头盛放的米饭太少,还是吃不饱的惨淡光景,成就自然有限。

这一路远游,从气象万千的南婆娑洲,赶到蛮夷之地的东宝瓶洲,曹峻一路上反而收益颇丰,点点滴滴,皆是裨益。

与剑胚的角力过程当中,少年虽然心智坚韧,又有船锚帮着沉下心,不至于让神魂随波逐流,可是剑胚的精气神实在太过鼎盛,气势汹汹,横冲直撞,是一力降十会的蛮横路数,

火红狐狸爪子互相拍打,幸灾乐祸道:“要输了,惨惨惨,说不定要在病榻上躺上十天半个月喽。剑胚明显刚刚生出灵性,不晓得运用自身蕴含的天赋神通,否则少年支撑不到这个时候。”

曹峻虽然修为不如头顶狐魅,可是隔行如隔山,他作为曾经有望登顶的剑修,自有其独到眼光,“未必。”

火红狐狸惊讶出声:“咦?那少年体内,有三座好深的城府,难道还是个不错的剑修胚子?不对不对,应该是后天开凿而成,不过浑然天成,好大的手笔,难怪会让我看走了眼。”

城府深沉,多是世俗说法,形容某人深谋远虑,略带贬义。

可是在山上,却是很大的褒奖,窍穴如城池府邸,自然是越高越大越壮观。

火红狐狸轻轻叹息,“这么个不起眼的少年,都有不容小觑的古怪,曹峻,你还是乖乖听老王八蛋的,最近别折腾了,这座破碎的骊珠洞天,虽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可藏龙卧虎,行事确实不宜太过嚣张。”

曹峻点点头,“是要夹着尾巴做人。”

火红狐狸气恼得一脚踩在曹峻脑袋上,“养不熟的小王八蛋,好心提醒你,怎么还骂人呢!”

少年的气息逐渐趋于稳定,占据上风的剑胚不知为何,突然鸣金收兵,在一座巍峨气府内安静游曳。

曹峻不再偷窥那边的景象,促狭笑道:“听说你有个妹妹叫青婴,跟你都是狐族老祖之一,有希望生出第九条尾巴,老曹垂涎她的美貌很多年了,真的很漂亮吗?”

火红狐狸提起自己的尾巴,当做扇子轻轻扇动清风,呲牙道:“好看个屁,长了一张死人脸,从小就不爱笑,还眼高于顶,一看就知道是个没福气的。就老王八蛋那种眼光,哪怕是头母猪,只要是腚大的,都觉得美若天仙。”

曹峻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听说她在那座雄镇楼附近,徘徊百年,难道是希冀着成为那个家伙的侍妾?”

火红狐狸松开尾巴,捧腹大笑,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白老爷会看上她?白老爷作为所有天下,存世最久的大妖之王之一,曾经走遍了两座天下的角角落落,什么雌的母的没看到过?会看上那么个稀拉平常的小狐狸?”

镇海楼矗立于婆娑洲的南海之滨,而曹氏刚好是看门人之一,所以曹峻知晓诸多内幕。

火红狐狸嗓音低沉,“三教圣人,待我们白老爷不公!分明是白老爷帮着……”

屋内曹曦暴喝道:“臭婆娘找死?还不闭嘴!”

火红狐狸猛然回神,自知失言,竟是仰头望向天空,双手合十,鞠躬弯腰,像是在虔诚地作揖赔罪,躲也不躲,任由身躯皮囊被曹曦弹指一缕剑气给炸裂。

“二十个字,乖乖挨罚!”

曹曦接连使出二十缕凌厉剑气,火红狐狸一次都没有躲避,到最后,曹峻双手抱住奄奄一息的它,走回屋子。

曹曦仍是怒火未消,指着曹峻怀中的狐狸破口大骂道:“找死就往阮邛的剑炉一跳,阮邛还能念你一点好,别在这边瞎嚷嚷,连累我曹氏跟你一起陪葬!天大地大,三位教主可以不计较,那么他们座下的弟子门生呢,不说其它,只说倒悬山的主人,脾气如何,你不知道?!你个败家娘们!”

火红狐狸脑袋一歪,昏厥过去。

曹峻轻声道:“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它,就没有你曹曦的今天。坏人恶人,是可以做,但是总得讲一点良心。”

曹曦骤然停下,眼神阴沉,死死盯住这个没了笑脸的子孙。

曹曦一脸嫌弃厌恶,挥袖道:“滚去告诉那个叫曹茂的小崽子,让他别跟袁氏一般见识,米粒大小的眼界,只盯着大骊一座庙堂的得失,一群废物,怎么不去死!还有脸来见老祖,让他滚蛋!”

曹峻抱着狐狸,脸色漠然地转身离去。

曹曦独自一人留在祖宅,开始围绕着天井缓缓散步。

曾几何时,这里有个病秧子老人,一年到头躺在光线昏暗的屋子里,有个不孝顺的烂酒鬼汉子,一天到晚都在头疼以后办白事的开销,有个嚅嚅喏喏毫无主见的妇人,起早摸黑,既要做着家务事,还要忙着地里活,三十岁的年龄,就比泥瓶巷其她四十岁的女子还要显老了。

但是在那个时候,有个性情顽劣的寒酸少年,天不怕地不怕,每天都嘻嘻哈哈,书也不读,事也不做,就是做着白日梦,总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在福禄街那边买下一栋最大的宅子。至于即便真有了熬出头的一天,爷爷和爹娘到时候还是不是活着,少年当时忙着游手好闲和痴人做梦,根本没想到那些。

早已不是什么少年的老人,掏出那枚锈迹斑斑的古老铜钱,高高举过头顶,透过四四方方的铜钱孔洞,再透过四四方方的屋顶天井。

遥想当年,似乎有过这么一场对话。

“娘,以后等我飞黄腾达了,就让你睡在金山银山里。”

“唉!”

“娘亲,我跟你说真的呢!”

“快收起铜钱,给你爹瞧见了,又要拿走。”

……

曹曦收起思绪,环顾四周,自嘲道:“成了仙,人气儿,都没啦。”

————

陈平安锁好门,离开泥瓶巷,来到骑龙巷的压岁铺子,青衣小童坐在门槛上发呆,见着了陈平安,也只是有气无力地喊了声老爷,陈平安跨过门槛,发现粉裙女童站在一条板凳上,神色肃穆认真,正在柜台后边,对着桌上摊放的账本打着算盘,双手十指如蝴蝶绕花,让人眼花缭乱,噼里啪啦,清脆悦耳,身边围绕着几位小镇出身的妇人少女,充满了震惊和佩服。

性情质朴的妇人和少女们,看到陈平安的身影后,都笑着称呼为“陈掌柜。”

粉裙女童闻声抬头,道:“老爷,我在帮铺子算账呢,很快就好了。”

陈平安笑着点点头,绕到柜台后,让人拿来纸笔,开始书写一份礼单,当初离开小镇之前,他让阮秀帮着给许多街坊邻居送过礼物,当年陈平安在去龙窑烧瓷之前,算是吃百家米长大的,比如经常去顾粲家蹭饭,也经常能够收到一些别家少年穿不下的老旧衣衫,那些对陈平安而言,每一顿饭,每一件衣服,都是救命活命的大恩情,他当时就跟阮秀说过,以后只要自己活着,每年都会挨家挨户送过去,每次东西不会太多,但对于泥瓶巷附近的小门小户而言,七八两到二十两银子不等的各色物件,绝对不算少。

阮秀当时问过,为什么不一口气多送一点银子,会更加清爽,还能让那些人感恩。

陈平安说那样是不行的,他自幼生长于市井底层,对于人心和世道,其实不是不懂,只是说不出书上的道理罢了,比如斗米恩担米仇,比如看似鸡毛蒜皮的琐碎小事,最消磨孝心善心。所以他仔仔细细给阮秀说清楚了他的小道理,在小镇这边,每家每户的光景,其实跟庄稼地差不多,都有大年小年之分,有的子孙出息,发达了,不缺钱。有的突逢变故,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庭,可能一下子就垮了。所以他陈平安准备的那些东西,能吃能穿,真有急需用钱的地方,甚至还能把那些东西折算成银子,送给手头宽裕的家庭,人家会高兴,送给困难的门户,人家更会珍惜。

不管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

都是好事。

只不过这个,是陈平安读书识字之后,才明白自己为何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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