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经鸟伸”其实就是唐国古代流传下来最原始的导引术,也是道家诸多练气术的雏形之一。不过,这时候苏明秋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熊经鸟伸,却是赋予了拳法上的意义,看似浑身上下又松又静,自然而然,实际上却是早已意念沉沉,灌注在了自己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中。
再配合与之相应的呼吸吐纳法门,王越一看就知道,苏明秋站的这个桩要比自己高明了许多。
熊是最凶猛,笨重的猛兽,但却让它平添一股灵动。鸟是最轻灵,能够翱翔九天之上的生灵,却在这里让它落在地上,生出一股平拙的劲儿,一动一静间,阴阳转换合为一体,配合拳法中的锻炼,就会让人兼具熊和鸟的凶猛和轻灵。如同飞熊一般!
“是不是觉得有些不一样的味道?”苏明秋眯着眼睛,只让自己眼中一点精光放在自己鼻尖上三分处,就连说话时,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
“站桩练得是个功夫劲,时间没到,火候就不会足。这就像是一坛老酒,非要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才能杀去酒中的那股与生俱来的火辣。再比如那个叫温莎的女人,通过分析你和我说的那些经过,你不是也觉得她很难对付么?就算她的体力不如你,但要放在正常情况下,你们一对一的再打一场,只论生死,不论输赢,只怕你想杀她也没那么容易。究其原因,就是她的功夫和技巧比你要强一些,毕竟练得时间长了,技巧就会更娴熟。”
“嗯。除非她肯和我死战不逃,不然我要杀她,的确会很难,最后估计就是要拼体力消耗了。”王越点点头,对苏明秋的这种看法,表示没有异议,“那要是换了七叔你呢?罗德里格斯有剑在手的时候,似乎还要更难缠一些吧?”
王越又问了一句。
“我的体力不如你,但拳法之道在于变,况且,我的拳法和这边的格斗流派都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了解,打起来就会先占些便宜。所以如果换了我和那个温莎交手,只论输赢分高下,十招之内我就能赢她,但要是分生死,那就得三十招以后了,不然就要受伤。”
“至于那个罗德里格斯,他的剑术比起唐国的剑术来,实在是有些粗糙了,因此对付他反倒是更容易些。剑术这东西,道理虽然和拳法相差不大,但要练到了高深的地步,讲究就多了,杀伤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苏明秋说话间,忽然声音一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记忆,当下摇摇头便不再这上面多说了。
“三十招就能打死温莎!”
王越听见苏明秋的话,不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暗道自己果然还是嫩了点儿。要知道高手相争,论输赢是一回事,讲生死则则又是另外一回事,王越自出道以来,大战小战这么多场,可谓杀人无数,但和他交手死在他手下的人,却几乎没有一口缠斗上几十招的。几乎全部都是,一力降十会,一路碾压着硬打过去。
只有在昨天的时候,他和温莎几次交手,虽然占了上风,但却都没有办法能真正奈何得了那个女人。温莎的体力哪怕远不如他,但不能硬拼,却可以随时抽身就走,王越的身法不如她灵活,所以几次交手下来,温莎也没有被他打死。算是留下了个大大的隐患。
而且,他们之间的交手最多也就是三招两式,没有一次是超过十招的。可功夫这东西,高过一线就没边没沿儿,交手几次之后,王越也明白,他是绝对不可能在三十招里杀掉对方的。
因为像是他们这种程度的高手,一旦动手,如果要分生死,功夫差一点,谁死谁活,那就在转眼之间。但如果彼此境界相差仿佛,那打起来就是个力气活儿了。因为彼此的功夫,经验和反应,以及临场发挥的能力,心理因素,都是差不多的,你这方面也许会强点,但另一个方面也许就会弱点,此消彼长之下,自然大刀最后,就只能拼体力或者干脆一走了之了。
“师弟,你也不必感到灰心。你现在还年轻,拳法武功虽然一日千里,但毕竟磨砺不足,忽略了许多东西,所以有的时候你练拳也不要一味的求快。而且功夫到了你这个境界,以后在想要进步,就要靠悟性了,趁这个机会,好好把以前的东西,拿出来仔细琢磨琢磨,说不定还会让你另有所悟。”
“咱们练拳和读书人读书都是一个道理,讲究开卷有益,所以功夫练一遍有一遍的收获,练十遍就有十遍的收获。”苏明秋收了架子,笑着看着面前的王越,并且说话似乎也像是在心里做出了某种重大的决定似的。再张嘴说话时,整个人的气息就猛然一变,透出一种庄严肃穆的味道来。
“我看你现在的体力和爆发力,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极限,发力干脆而猛烈,全力以赴之下,拳力少说也要超过五千斤。但力量只是拳法中的一个要素,爆发力再强,打不着人也是白搭,就好比霸王虽猛,力可拔山,可最后不也是落得个乌江自刎的下场。所以力量这东西,并不是越大越好,而是要用对地方才行!需要控制,绝对的控制。你的拳法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上乘境界,开始明了刚柔之间的变化,有了自己的特点和风格,但到底还是没有体会到内家拳中真正的精髓,气不走百脉,只靠拳法体能赢人。而练拳不明气,终归还是算不上真正的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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