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御轩感受到背后神秘人手上传来的本命同源的魔神之力,而且比自己的jing纯不少,而且更加强悍深厚,轻轻的咳嗽一声,道:“这次是我输了,我无话可说,下一次见面,我一定……。”
神秘人:“你(徐御轩)不要在说话了,收起你那可笑的‘魔者的高傲’,要说就要拿实力说话,没有实力一切都是可笑的,显得那么苍白无力,那么的废物垃圾懦弱。不要问我,从哪里得到的《天魔神诀》,以后你自然会知道,当然如果你不收起自己那‘魔者的高傲’,你也就没有什么以后了。两位前辈所说的话,小子我有点不同意见,那就是谁都有曾经实力不济时候,两位前辈二十岁实力,也未必有他(徐御轩)这般本事吧。两位前辈武功不错,尤其是这位剑神叶皇天前辈,武功倒是和我那边的战神风朝阳有一拼,剑术却与我那边的剑神楚沧溟前辈略有不同,忘记说名字了,我的名字几位以后问过龙风逍前辈之子端木霄在天辰大陆的名字,自然会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这里我只说我与叶皇天前辈同姓,但是我却被我哪里的人称之为萧公子,萧鹰前辈的萧字,真的是很有缘啊。不过可惜了,如果风朝阳前辈还活着的话,你们倒是可以切磋一下。真的很想试试萧鹰前辈的‘诛神弹’,与叶皇天前辈切磋一下剑术,可惜我的时间不多了,下次吧,希望下次我来的时候,能够和几位前辈切磋一下。”
这个神秘人表现的极为谦逊有礼,与徐御轩那种人,倒是反其道而行之。听声音似乎年纪为及二十岁,之间眨眼之际他已经带走了徐御轩,留下了带着满脸迷惑的东方山庄众人以及剑神叶皇天与狙神萧鹰。
剑神叶皇天:“好神秘的年轻人啊,我看不透他的实力,不过他似乎不是华夏人,更甚至他不是地球人。”
狙神萧鹰:“是啊,我看到出‘诛神弹’对他应该没有丝毫效果,他背后那把剑,应该也是一把很强的剑,并非凡品放在背后是故意给我们看的吧。不然他完全可以收起来的,他说的天辰大陆是什么地方,怎么我从来没有在地球的地图上看到这个地方。不过,这小子倒是很谦虚啊,谦虚恭谨的少年,哈哈。”
剑神叶皇天:“‘天辰大陆’也许是个异空间,还是封锁消息吧。如果让民众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空间裂缝,可以前往异空间,甚至能力强大的人可以破开空间前往异世界,空间异能者可以开辟空间领域,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会引起……(蝴蝶效应)”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这个神秘少年出身的天辰大陆是一个以力为尊的地方,而神秘少年出身将门虎子,天生就是会对成名已久的武林名宿前辈们,表现出一种应该有的尊敬。一个人武德很好武功很强,这便就值得人尊敬。他曾经想过,要报效自己的祖国,向自己的君主尽忠职守,想自己的祖辈一样,为自己的国家抛头颅洒热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是真相的现实太过残酷,当他知道自己成为一个一出生就是个‘废人’的病人,是因为当权者忌惮自己的家族‘功高震主’,怕自己的家族反叛的时候,他果断的放弃了这种曾经的想法,走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并对这个方向坚定不移执迷不悔的走了下去,即使是他的父母祖父,发现其真实身份后,亦未能够阻止他的行动,能够阻止他的人,就只有‘端木霄’(龙霄)。
一把剑抵在徐御轩的脖子上,那是一把紫黑se的长剑,剑上有着让人看不懂的来自魔界的文字,那邪异的魔族文字写的是什么没有人会知道。此时徐御轩已经昏迷了,那把剑的主人正是救他的神秘人手上的剑。
神秘人:“如果现在杀了你,那么一切就都会结束了,你没有了未来,我没有了过去,一切就定格在这里,似乎也是不错的,不过还是算了能够认识她,并与她来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算是拜你所赐。那么就让时间来决定一切吧,是留下一段过去的回忆还是抹去曾经的痕迹。”
神秘人离去了,仿佛从来没有来过一样,是那么的干净彻底纯粹,唯有留下小巷子里继续昏迷的徐御轩。突然一个穿着xing感,一条牛仔裤将一身火辣的身材,全部凸显出来的女人朝着徐御轩所在的小巷子走了过去,女人略带三分醉意,脸上似乎还有一点chun意。这女人头发是褐se的,眼睛却是黑se的,典型的华裔,俗称混血儿美女。虽然这个女人她很美,也很有一定的诱惑力,但是其实她并不是人,看着她对徐御轩露出来一对獠牙就知道,这女人就是传说之中吸血鬼,也叫做血族。吸血鬼这种生物华夏国的土地本来是没有的,而且他们也无法进入华夏,轩辕黄帝当年巡游天下,曾经去过西方大地,见识过他们的那些个神,也曾经留下过一点香艳故事,与外国的异域风情的美女有过曾经美好的夜晚。至于他有没有见识过血族,那就不知道,可以知道是轩辕黄帝一定见识过东方大陆之上出现的那些僵尸,后来轩辕黄帝巡游天下回来之后,封印了华夏大地设下了结界,那些外国异种生物,都无法突破这个封印,也就从来没有来过华夏大地发展他们的后裔。后来轩辕剑回到轩辕黄帝手上,为了对付那个‘魔君’,以失却之阵催动了诛神之阵,轩辕剑被封印,华夏大地上的那个结界封印失效,这才令血族那些生物来到华夏发展他们的吸血鬼后裔,不过还好在龙风逍出生之前,华夏国的修真界的修真者们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订立了契约,契约固定血族可以在华夏国发展自己的后裔,但是不能够大肆泛滥,也不能够滥杀无辜,也就是你可以在男女欢好时候,吸取对方一点血液,但是不能够致命,也不能够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下将对方发展成为自己的后裔。也就是放弃了华夏传承千百年信仰的龙之传人的身份的那些人,甘愿化身吸血鬼,成为血族新的一员。当然卡玛利拉有第一训诫的‘避世’的规定,可惜我们血族的小朋友们一向不大爱遵守卡玛利拉的这些规定,魔党那些人更是直接无视这些密党家伙订立这些所谓的规定。
那个女人望着徐御轩,露出了自己的獠牙,舔了一下自己那娇艳的红唇,有伸手在徐御轩的全身上下摸索了一番,尤其是在那下半身的某阳热之物上,徐御轩并没有龙风逍那么帅气英俊高大,但是至少他的身体还算健壮,模样虽然不然不算俊美不凡,却应该是不算丑了。徐御轩受过伤流过血,正是他身上的血腥气吸引了这个女人,
徐御轩的血普通的血族只会以为是个普通的修真界的修魔者的血,其实不然那种深刻在灵魂深处的魔界尊主玄邪的力量,还没有被唤醒,若是那种血脉觉醒了,徐御轩的血还会在进一步的得到升华。如果喝掉那个时候已经觉醒了的徐御轩的血,哪怕是个最卑贱的血奴,只要喝下一点点,就至少可以达到伯爵水准。各人体质不同,能够吸收多少也是个问题,当然除了体制还有能力,能力强大的人,身体本身吸收能力倒在其次,关键是炼化的能力,如何直接从血液之中提取出徐御轩的力量。血族的等级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种从高到低的爵位,在往上是亲王和血皇。至于长老或是公爵也可以是亲王,一般在吸血鬼的十三氏族的族长,这十三个人是权力最大的长老,以他们的姓氏将欧洲的地域划分为十三个区域,分别进行各自的管理。最尊贵的莫过于‘血神该隐’或者‘血天使’。传说该隐开辟了属于自己的空间,称之为血界。哪里永远都没有阳光,只有一轮血月当空照,千年万年不变的是黑夜。据说每隔千年,该隐会在人间选择一个男孩,称为他的孩子,也就是在人间界的代言人,称之为血之子。也就是血神该隐之孩子的意思,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流淌着承袭自该隐的血,算是跟第二代血族差不多。只不过有封印,必须要用十三氏族的族长长老们的心,才能够解除封印,获得血之子的力量,在十三位长老的胸口位置以及整颗心上边有血族文字书写的铭文,这些文字都是用特殊的方法写在长老们身上的,不会消失在称为长老那一天就会等待自己的宿命降临,血之子要觉醒就要吃掉长老们的心血,让那个铭文唤醒他身上的血脉。如果没有这道封印,血之子一出生的时候就会死去,被米迦勒残忍无情的杀掉。这是米迦勒与历代血之子的宿命对决,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血之子出现在人间界就是为了领导发扬血族的势力,贯彻血神该隐的思想,血之子称呼该隐为父神。当然血之子在二十六岁以前,无论他觉醒与否,都被会米迦勒找到并杀死。就算觉醒也未必是米迦勒的对手,只能够说有一定对抗命运的力量罢了。当然大部分血之子都是很不情愿的要杀死吃掉长老们的心,甚至有的选择了自杀,或者甘愿被米迦勒杀死;当然极少数的是有长老不愿意死去,不愿意为了该隐的思想传播,而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与力量。真正能够完成觉醒的血之子,就只是曾经出现了两个,很不幸那两个都失败了。不要问他们怎么失败的,因为徐御轩也不知道,以上所有关于血族资料,都是徐御轩从一个老吸血鬼猎人的嘴巴里听来的,徐御轩当故事来听,老猎人当故事来说就这么简单。要问徐御轩哪里认识的吸血鬼猎人,那要从在学校时候的外语教学楼说起了,从外国高薪聘请的外籍外语教师,十分之二三都不是真正的人类,而是吸血鬼假扮的,他们专门来泡妞来的,美丽的女学生啊,甚至有不少是处女。在血族那较长的接近永恒的生命来讲,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情只有xing与爱,在刚开始的几百年里边,他们会先学习宫廷礼仪,如何做一个优秀的贵族绅士,是他们必须要学习的东西,如何品味尘封多年的葡萄酒,其实那味道就是想是‘醋’一样,但是这群自以为是绅士的家伙们喝的还是津津有味,你甚至不知道就说是你眼看着他开的瓶子和你分享他的红酒,而你喝就真的是酒,而他也许喝的就是血。
那女人化作一只背后生出蝙蝠双翼,一只手就将徐御轩抓了起来,飞向了遥远的高空,一栋郊外的别墅。这女人名叫做‘爱丽丝’,父亲姓陈,也就是爱丽丝?陈。只不过当她回到自己的别墅公寓就后悔了,回到别墅刚刚将徐御轩丢弃在床上,随手准备脱掉自己的衣服享受一番的时候,四个黑袍人突然出现了。其实他们一开始就已经来这里了,只不过一直处于雾化,而且没有释放自己的气息,最重要的是他们当中其中一个是侯爵,剩下的三个都是伯爵。官大一级压死人,在血族是以力量和血脉为尊的,也就是血统越是纯正越是强大,也就相爵位会高,那么比自己低的就必须受到自己奴役了,除非对方的父母很尊贵,也就是‘初次拥抱他’的人,比较强大的才会不受到比自己强的人奴役。血奴与血仆的区别在于,血奴是奉献自己的血液给主人的,获得主人所给予赏赐的一点相当于男爵实力的力量,这种人大多是真正人类,只不过获得男爵力量同时生命也会延长,同样衰老也会变得缓慢,所以大多数的人都会愿意奉献自己一点微不足道的鲜血,而且相对的还会获得更多物质上的享受;而血仆是服侍主人的存在,服侍包括生活上的和床第之间的以身相侍,基本上和女仆差不多了,除非有爱好干一点兼职获取哪一点可笑力量的血族,那么就是‘血之奴仆’了,因为他两种事情都干了。
(偏左)黑袍人其中一个(声音之中略带点yin邪):“哈哈,抱歉了,爱丽丝伯爵,打扰你的好事情了,恐怕你现在不能够享受这快乐了,我们奉了命艾琳娜公爵大人命令,一定要带你回去。”
爱丽丝脱去了全部衣衫,就那么的完全的暴露在了四个黑袍人面前,魅惑到:“几位看我漂亮吗?……”
最左边的黑袍人(略带怒气):“爱丽丝伯爵阁下,收起你的魅惑手段,你这点伎俩比艾琳娜公爵差远了,跟伊丽莎白亲王相比更是差得更远了,而且本爵从来都是只玩处女,谁要你这下贱的人尽可夫的女人服侍。”
爱丽丝指了下床铺上的徐御轩(似乎求饶):“他是东方的修魔者,你们吸了他的血,就会变强了。或者你们把他交给艾琳娜公爵吧,就说没有见到我好吗?我真的不想回去在服侍艾琳娜公爵,她是在太……”
(偏右)为首的黑衣人:“回去接受怎么样的处罚,是艾琳娜公爵大人的事情,我们只管将抓你回去领赏,老二、老三来呀和我一起动手擒住她。老四把这个小子一定带走,艾琳娜公爵一定会很高兴品尝来自东方的修魔者的血液。”
说着最右边的黑袍人人用手抓着徐御轩的肩膀,扛到自己的背上,背后的蝙蝠羽翼出现,凌空飞了起来。三个黑袍人,一个侯爵实力,两个伯爵实力,独斗一个侯爵实力的人,那是应该是毫无问题,没有任何悬念的一场战斗吧。
作者语:大家如果不喜欢这样分开来写的手法,那我也没有办法了。这种尝试火星引力大佬他人家也是做过的,《网游之修罗传说》第十三卷东皇琉璃里边的天下各国高手争斗天下第一武道比赛第一高手之名的那些个章节,都是一章啸天一剑参加比赛一章龙风逍战魔君一章这样写的,有些事情即使明知道是错误的,却也不得不这样做一次。
神秘人能够猜到是谁吗?不错就是‘叶无辰’,也是下一本书的主角,如果不明白的话就算了,下一本自然也就会明白的。最初设定徐御轩应该是和剑神叶皇天打个平手,不过某次上歪歪,我不过是说了句只想听火星引力唱歌,不想听别人唱歌,频道总管理紫马小二先生就说破坏书友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封杀我十二个小时,那个歪歪频道叫什么‘书山’的,你们懂得就是在书评区打广告,说什么火星引力会上去做活动那天,我说了既然封杀我,那就会死的很惨,这不就是发挥了出来了吗?那么自然也就激起剑神叶皇天的一点愤怒,当然徐御轩是不能够死的,所以突然想起来《宝莲灯》有一场戏是刘沉香在真君神殿内救下孙悟空的戏,在真君神殿外和二郎神杨戬有个一次打斗,二郎神杨戬刚开始也是一边说话一边手上功夫没断的和刘沉香对决,那么在看过《宝莲灯前传》之后,明白了也理解了二郎神杨戬那些话了,那是在教授刘沉香临场实战的经验啊。‘做人不能能够太过于狂妄’这句话就是《李小龙传奇》里某个其实有双手假装独臂人的神秘高手,请我们的小龙哥吃冰的高手,出小龙哥武馆门时候那个手势,似乎是在说他是美丽国的少林寺弟子传人。
放心剧情还没到徐御轩会出国的时候呢?也就是去一趟华夏的南方的大城市,然后也就回来了,反正也只不过是与血族美女们先来一次香艳的接触,至于华夏四神实力相当于血族的公爵与亲王之间吧。《空速星痕》唐家三少的作品,那年看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大约是在高中那段时间吧。我看的是刊印成的书本,当然是在校园发行的那种不完整的版本,一本书被分成了一页一页的,封皮上还写了珍藏版三个字,从此迷恋上了血族美女那种外表冷艳充满诱惑的气质。她们的身体虽然是冰冷的,出手也是狠辣无情的,但是偏偏其实她们内心深处有一团不会熄灭的火一样的热情。
在这个基础之上,我找到了第二本我看到的认为第一本,让我完全爱不释手的书《**之瞳传说》,第二本是《现代猎人传奇》作者赤雪,这本也是不错的,或者说赤雪写的书都还是可以的,至少我很喜欢,《换脸重生》也是赤雪写的,也是一本很不错的作品。我在校园发行的小说,还看到过一本书,这是我看到第一本网游小说《血se网游之血腥杀手》,这个作品还可以我觉得,其后看过《网游之风流骑士》这也不失为一本好书,当然我奉为极品的网游小说永远都会是《网游之修罗传说》,至于《网游之邪龙逆天》我还没有看过,就不做评价了,五百个章节以后再说吧。当然还有一本叫做《流枫异想风流》的书也不错,可惜我感觉他是抄来自己略作修改的,因为我看到里边有跟《空速星痕》梅丽丝的部分与《现代猎人传奇》开篇部分似乎有一点相似,不过也所谓,如果改的好,可以支持。
至于血之子的故事当然是我编的了,不过‘血之子’这个词语,最早是在一本进宫的书叫做《网游之吸血生涯》里看到的,至于如果其他书里如果出现了,那我没是看过了。我将试着在我的书里为这个作者寻找创造个结局,一个血之子给徐御轩做打手似乎也可以啊。
当我看到‘纵横’的作者大大们说只要签约就说不会进宫太监,我感到有一点好笑。因为我看到了有的即使是签约的作品也不更新了,当我看到四十万字左右的书,写了一百多章,我直接不笑了。实在是笑不出来,因为我现在也有四十万字了,可是我连你三分之一的章节都没有。</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