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不过没有那么多时间,除了粥是我熬的,其它的都是家里厨师做的。那么,这粥还合你的胃口吗?”楚暮远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回答道。
“很好喝呀,我又不是没吃过,我是知道小远哥很会做饭的。看来我是很有口福了呀。”叶知予回答道:“不过,小远哥平时都这么忙,却做得一手好饭,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呀?”
楚暮远确实很会做饭,虽然平时都很忙,只能偶尔露一手,却做得像模像样的,而且还色香味俱全。特别是熬得一手好粥,用的原料搭配协调、口感柔美,香气浓郁,吃起来真的很享受。
听见叶知予在问,楚暮远却没有回答。皱着眉头在思索,好像在回味一段悠久的历史似的。
“上大学那会儿吗?真想像不出来像小远哥这样的公子哥,竟然还会做菜,而且还做得很好。这算不算是奇迹了呢?”见楚暮远不回答,叶知予开始了追问。
“说起这件事,这话就长了。”楚暮远说着话,放下筷子,支着下巴,做沉思状。咦?这是要做长篇大论了吗?
“哦!您说,我听。”叶知予也急忙放下碗筷,双手捧着下巴,做配合状。
“我会做饭,这根本不算什么。主要是我们三个都会做饭,像沈少和莫少他们也都会做,只是轻易不露罢了。”楚暮远慢慢地说道,像是陷入了很久的回忆中。
“沈少会做,这不奇怪,他一早就离开老家青城在杭城打拼,会做饭很正常呀。可是像莫少那样的豪门大公子也会做饭我就有点好奇了。他应该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竟然会为人做羹汤,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我们都会做饭,只是都为同一个人做的。因为千少,我们才都学会了做饭。”
八年前,千倾野车祸住院,沈默然、莫岑寒和楚暮远三个人轮流着在医院整整陪伴了他一年。一年后,他终于醒来,四少之间的友谊就更加巩固了。
千倾野清醒后的那半年里,他依然还得天天住在医院里,那其他三人呢,还是轮流着去探望他,陪伴他。千家更是倾尽物力人力照顾他。别的不说,就饭菜上,为了营养能跟得上,那可以说顿顿不重样,天天翻新样。就这样,千倾野也吃烦了,他吐槽说那些饭菜都太流于形式,不走心。
这话一说,其他三人都秒懂。这是想尝尝别的口味呀。三个人都开始学做饭,为了显示出真情义嘛,一个个都还很认真,从不假手别人。有时候为了熬一碗粥,可以半夜就起床。
其实他们三个都知道,这是千倾野病时间太长了,心里烦燥,没事在找事而已。
但是三个人毫无怨言,没时间也会抽出时间只为能亲手给千倾野做上一顿饭,时间长了,这手艺自然而然就好了。
“很平常,是不是?”最后,楚暮远笑着问道。
“不,我很感动。”叶知予很认真地回答道。
原来,四个人的友谊之树常青,就是从一碗饭一盘菜堆砌起来的呀。看似很平常,却真的很感人。
叶知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吃了一波基情的“狗粮”却甘之若饴。不仅如此,还非常感动。不是所有人的友情之花都如此常开的,那是一点一滴用真心在铺路,才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地走下去的。